信访科
承担群众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指导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访稳定工作。
联系电话:63181879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信息、财务、政务公开、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局属国有资产管理、督办查办和安全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承担相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执法责任制组织实施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有关重要课题调研和新闻宣传和发布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63136166
扩展资料:
其他科室联系电话
1、公务员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63137765
2、农民工工作科(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63165296 63168772
3、人力资源市场科(规划财务科)
联系电话:63151696
4、军队转业干部工作办公室(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63132562
5、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63137854
6、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市外国专家局)
联系电话:63169619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联系电话:63192359
8、劳动关系科
联系电话:63897596
9、工资福利科
联系电话:63175699
10、养老保险科
联系电话:63182219
11、失业保险科
联系电话:63151314
1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科
联系电话:63139909
13、审计与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联系电话:63151314
14、调解仲裁管理科
联系电话:63132619
15、职称科
联系电话:63158739
16、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
联系电话:63136209 63132723
17、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联系电话:63181586 63138389
参考资料:南阳市人民政府-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
河南省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热线:12333
南阳市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做好就业服务、养老保险、工伤、失业、医疗和生育保险工作,落实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2、参与组织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办法。
3、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
4、贯彻落实国家、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负责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扩展资料
12333平台热线主要职能:
“12333”作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国公益服务电话,主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就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工资收入分配和劳动关系等领域的政策咨询、信息查询、办事指南和投诉举报等公共服务。截至2016年底,12333电话咨询服务已实现地市全覆盖,拥有咨询员4000多人,年接听总量达8000多万个。
参考资料来源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科室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参考链接:http://www.hany.lss.gov.cn/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79。
地址:南阳市中州路291号。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地点在南阳市政府大楼内。
地图详情: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人事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议定人事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并进行监督检查;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参与机构编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研讨。
2、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和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和工资基金;负责全民所有制单位人事统发及统计分析工作。
3、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的管理工作。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按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拟定实施办法和细则;指导和协调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拟定规划并组织实施。
4、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工作;负责全市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推荐工作;负责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企业博士后工作站的选拔推荐管理协调工作;负责来宛(回国)定居专业的安置服务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的协调工作;负责有关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工作。
5、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根据国家、省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职称改革;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
6、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资。拟定全市人才流动、人事代理、人才市场管理政策规定和实施办法;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的发展规划、人才中介机构和人事代理的综合管理;指导各类人才的流动和就业服务工作;管理区域性人才交流和面向社会的人才交流活动;建立和完善全市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受理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单位和跨县市区的人事争议案件;承办市直单位(不含党群系统)和中央、省驻宛单位科以下人员的调配以及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7、负责全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贯彻落实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普通类非师范院校和非在职成教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
8、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的改革和工资福利工作。根据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9、实施国家奖励表彰制度;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人员,指导、协调各部门的全市性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承办落实干部政策工作。
10、贯彻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研究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办法,制定安置、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11、指导和协调全市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拟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国际职员的选拔、派遣及协调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
12、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南阳行政学院的业务工作。13、根据国家、省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政策,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工作。
14、承办市委管理的部分领导人员的行政任免手续有关事宜。
15、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人事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负责人事系统宣传、科研和信息工作。
16、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链接:http://baike.baidu.com/view/955145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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