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现状与未来

最好的近期的,比较完备的
2025-01-07 17:2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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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关于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设想是 2000 年在新加坡召开的领导人会议期间提出的。领导人会晤期间,东盟方面提出中国加入 WTO 对东盟影响的关注,中国方面提出就中国—东盟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根据领导人的指示,随即成立了中国—东盟经济合作专家组。经过研究,专家组向领导人提出了建立中国—东盟紧密经济伙伴关系的建议,其中包括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这个建议被双方领导人采纳。�

近年来,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贸易关系得到比较迅速的发展。到 2000 年,双方贸易额达到 395 亿美元,东盟在中国的商品贸易市场上的份额提高到 8 . 3 %,为中国的第五大贸易伙伴,中国在东盟的对外贸易中的份额提高到 3 . 9 %,为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尽管如此,双方经贸关系发展的潜力是非常巨大的。中国和东盟共有 17 亿人口,目前国内生产总值为 2 万亿美元,对外贸易额 1 . 7 万亿美元。据研究,如果在中国与东盟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可以使东盟向中国的投资增加 48 %,使东盟的 GDP 增加 0 . 9 个百分点;使中国向东盟的出口增加 55 %,使中国的 GDP 增加 0 . 2 个百分点 ( 这是东盟秘书处利用全球贸易分析模型 (GTAP) 计算的结果。 ) 。事实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不仅可以增加区内贸易,而且会促进外部对区内的投资以及区内本身的投资,从发展区内的角度来看,中国对东盟国家的投资会大大增加。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将会参考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方式。东盟自由贸易区计划始于 1992 年,原计划用15年时间完成。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是通过落实“共同有效优惠关税”计划 (CEPT) 进行的。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时间表一再提前,开放的项目一再扩大。1994年,东盟决定把 CEPT 完成的时间由15年提前为10年,即从2008年提前到2003年,规定被列入“暂时排除项目单”的商品 5 年内到期失效 (2000 年),并且使CEPT扩展到未加工的农产品。1998 年东盟决定把实施CEPT 的时间再提前一年,即到2002年,6个老成员国承诺到2000年把85%的CEPT关税降到0%~5%,2000年把这个比例提高到90%,2002年提高到100%。新成员中,越南到2003年、老挝和缅甸到2005年实现目标。与此同时,东盟还制定了"东盟投资区"建设计划,规定东盟老成员到2003年,新成员到2010年完成计划目标。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既包括关税减让,也包括非关税削减。为了削减非关税障碍,东盟制定"流转商品便利化框架协议"、"相互承认安排框架协议"等。

当然,尽管中国和东盟之间存在很强的互补性,但是也存在一些相互竞争性很强的产品,因此,在如何安排“敏感产品”的开放,如何保护弱势产品,也即如何达到双方互利双赢,还是有不少难题需要解决。尤其是近年来,东盟因为金融危机的影响经济出现很大困难,经济增长速度放慢,外资流入大大放慢,使新竞争性产品能力的形成缓慢。而中国避免了金融危机,经济继续保持增长,外资继续大量流入,形成了许多新的具有竞争性的产品,这种情况使中国与东盟之间出现了新的竞争不平衡的局面,从而使东盟对中国竞争的担心增加。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存在着东盟对中国竞争的担心,最终东盟还是同意与中国建立自由贸易区,其根本原因是东盟不仅看到了竞争压力的一面,同时也看到了机会的一面。一个拥有 13 亿人口、经济持续发展的一个大市场,对东盟来说意义是非常重大的。

当然,中国和东盟宣布建立自由贸易区也使人们担心这会不会使东亚合作产生分裂。应该说,处理得好,不仅不会有损于东亚合作,而且会有利于东亚合作进程,成为加快东亚一体化的一个有利因素。从积极的方面来说,可以设想它将可能起到三个方面的效应:一是中国和东盟先行在一个大的范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把其他国家吸引进来;二是激励其他国家采取更积极的步骤加快与东盟建立自由贸易区;三是推动整个东亚地区自由贸易区建设的步伐,从而激励东亚领导人及早对“东亚合作展望小组”关于建立东亚自由贸易区的建议做出决定,提出落实规划并开始实施进程。如果是这样,那么,中国和东盟宣布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计划就会对整个东亚地区的合作与一体化进程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从而也就可以体现中国和东盟在推动东亚合作进程中的领导者的作用。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主要内容

90年代以来出现的自由贸易区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就是:自由贸易区涵盖的范围越来越广,不仅包括取消关税与非关税壁垒,还包含内容更加广泛的经济合作,甚至涉及经济领域以外的合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即是广义范围的自由贸易区,将不仅仅是消除双方之间存在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还将涵盖全面的经济合作框架,如投资、贸易便利化等广泛内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涵盖范围和合作领域主要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此外,专家小组还确定了在建立自由贸易区前进行全面经济合作的优先领域:环境、能源、金融、电子商务和旅游业等。

(一)货物贸易自由化

关于货物贸易,根据已达成的共识,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后,除极少数特殊产品外,所有产品的关税将降至0-6%,并取消所有非关税措施。

中国的平均关税虽然目前已降至12%,但比东盟的WTO成员的平均关税要高出10个百分点左右。我国对东盟的一些主要产品的进口关税更高。如中国对泰国进口的大米征收高达113%的关税,对从马来西亚、印尼进口的棕榈油的关税也较高,配额之内的关税为9-10%;配额之外的棕榈油征收30%的关税,另还附加13%的增值税。东盟国家对此非常关切。

我国与东盟国家在关税减让方面面临的另外一个问题是,双方同为发展中国家,都有需要保护的幼稚工业和民族产业,在关税减让方面,势必要适当照顾。因此,中国与东盟关税减让的操作将借鉴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关税减让做法,将各国减让关税的商品分为4类:即包含类(inclusion)、暂时不包含类(temporary exclusion)、敏感类(sensiUve)和一般例外类(general exception)。这4类商品的关税将分阶段进行减让。

除关税壁垒外,中国和东盟双方在彼此市场上都面临着一些非关税壁垒,如海关程序、许可证要求、标准要求、知识产权、法规的执行等。有一些非关税壁垒是来自东盟单方面的,如对签证和工作证方面要求苛刻等。东盟方认为,中国的非关税壁垒主要是配额、许可证制度以及其他进口控制措施。如马来西亚提出,中国共对372项产品,即进口税目的6%制定了配额、许可证或其他进口控制措施。棕榈油是东盟国家提到非关税壁;垒最多的产品,需要进口配额、许可证、特别登记、进口检验等。

入世协议签署后,中国已取消和修改了许多不符合 WTO规则的条令和做法,中国与东盟商谈建立自由贸易区将促使中国在消除非关税壁垒方面迈出更大的步伐。

(二)服务贸易自由化

服务部门是中国较薄弱的领域,在全球服务贸易中的份额大大低于东盟国家,同时,与东盟国家的服务贸易额也十分有限。与东盟商谈建立自由贸易区不可避免地将触及服务领域的开放问题,在向WTO承诺服务领域开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东盟国家进入中国服务领域的机会,可更好地通过竞争促进中国服务业的发展。当前,中国与东盟的服务贸易主要体现在旅游业上,因此,中国与东盟服务贸易自由化也将首先在旅游业以及与旅游相关的行业展开。此外,教育服务、咨询服务、管理技术、保健服务和建筑等也是中国与东盟开展服务贸易自由化的重点合作领域。但是,货物贸易自由化仍将是中国与东盟商谈自由贸易区的重点。

(三)投资自由化

投资自由化的核心问题是允许国际资本自由流动,要求东道国的投资政策和法规要透明,同时给予外资企业非歧视性的国民待遇。目前中国存在着“当地含量”、“外汇平衡”、“外销比例”等不符合WTO规则的做法,违背了贸易自由化的要求,需要尽快清除投资自由化的障碍。但由于中国和东盟国家的经济发达程度不同,实行分阶段的投资自由化较为现实。

(四)贸易投资便利化措施

便利化是指减少贸易和投资程序,使国际经济交易活动变得更加方便,以加快货物、服务、资本的自由流动。便利化对自由化至关重要。如果贸易和投资的有关障碍都排除了,但程序依然繁琐,仍然会阻碍贸易和投资的自由化。便利化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设施、标准化和政策三大类。专家小组建议近期内中国和东盟双方可以优先在以下几方面实施便利化,以加速贸易和投资自由化。这些方面是:商品技术标准、海关程序、竞争政策、争端调解及商业人员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