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货物的基本要求是:
1.必须是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
2.必须是报关离境的货物。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的货物。
4.必须是出口收汇并已核销的货物。
出口货物只有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才能向主管退税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否则,不予办理退(免)税。
发票的品名\数量必须与出口报关单上一致,并在规定时间内认证申报出口退税.否则不予退税.
1、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不能是3%的,也就是说,给你开票的企业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开出的出口专用发票、报关单的品名、数量、计量单位,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相关信息必须完全一致。
3、出口后必须实际收汇,即必须单证收齐,才可以申请退税。
还有进出口权,海关备案,外汇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