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种情况有专门的法律解释,刚才我翻了一下《婚姻法》,
找到一些相关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对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问题则作出了明确规定。
你自己对照一下属于哪种情况!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的情况应该是第三种。可以以此为依据起诉。
但法院同样会考虑各方面的实际情况而判定这部分财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而进行分割。
别想了,怀孕期间是不判决离婚的。
等你老婆生了,过了哺乳期再说吧
家和万事兴啊,尽量挽回吧。
现在的人怎么都这样了啊,结婚不久就闹离婚,那当初怎么就走到一起了呢?也不经过自己的发思。而且现在既然老婆都怀了孩子,也应该为自己的孩子考虑一下吧。
我就是上属情况的产物,从我出生的时候开始父母都已经离婚了,我虽着奶奶一个生活,直今都不曾认过我的父母,甚至怨恨他们一辈子,不管他们当时怎么想的,我想他们总是不对的,既然他们选择了要生下就应该给我一个完好的家庭,可是他们却没有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