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时在中央设立宣政院是为了加强对哪一个少数民族的管理??

2024-12-27 00: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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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吐蕃藏族。
宣政院是元朝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并统辖吐蕃地区的中央机构。初名总制院,于至元元年(1264)设立,以国师八思巴领之。二十五年,尚书右丞相兼总制院使桑哥,以总制院统领吐蕃各宣慰司军民财谷,责任甚重,宜加崇异,奏请用唐朝皇帝在宣政殿接见吐蕃使臣的故典,改名为宣政院,秩从一品,用三台银印。以帝师领院事。置院使二员(后增至十员),其为长者常以朝廷大臣担任,位居第二者由帝师推荐僧人担任。宣政院官属得自选用,与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并为元朝四个独立的任官系统。灭宋后,即置江南释教都总统;至元二十八年,又分设行宣政院于杭州,掌江南各省佛教,其后曾两度废而复置。吐蕃发生变乱,亦设行宣政院前往当地处置,唯重大军事行动需与枢密院商议。诸路、府、州、县置僧录司、僧正司、都纲司,为宣政院下属地方机构,管理各地佛寺、僧徒。至大四年(1311),罢僧录等司,凡僧人词讼皆归管民官决断。至顺二年(1331),复于各省置广教总管府十六所,掌管僧尼政事,由宣政院选僧俗官任达鲁花赤、总管等职。元统二年(1334)罢。宣政院所辖吐蕃之地,分设三道宣慰司:吐蕃等处宣慰司都元帅府(又称朵思麻宣慰司)、吐蕃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又称朵甘思宣慰司)、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三路宣慰司都元帅府(又称乌思藏宣慰司)。宣慰司下辖安抚司、招讨司、宣抚司和元帅府、万户府等。自宣慰使都元帅至万户等各级官员多以当地僧俗首领担任,由帝师或宣政院荐举,朝廷授职。

回答2:

是藏族,还兼管全国佛教事务。

应该是掌全国佛教事务,兼治吐蕃之境。

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十一月,设置释教总制院统领吐蕃事务。后因其责任重大,宜加崇异,乃用唐朝皇帝在宣政院接见吐蕃使臣的典故,改释教总制院为宣政院,以帝师领院事,为从一品衙门。掌全国佛教僧徒,兼治吐蕃之境。下辖吐蕃三道宣慰司、僧录司、僧政司、都纲司等衙门。

宣政院使:一人,从一品;同知:二人,正二品;副使:二人,从二品;佥院:二人,正三品;同佥:三人,正四品;院判:三人,正五品;参议:二人,正五品;经历:二人,从五品。吏员若干。

回答3:

西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