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的支出已经消费了,该财产是不存在的,法院不会把其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2.法院相关的财产保全的规定是《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第九十三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四条 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第九十五条 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第九十六条 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
(⊙o⊙)…,你是想留住你的妻子吗?那就好好表现,法院没有判你们离婚肯定有原因吧,从自身找一下原因诚恳的道一次歉,请求原谅。
拒绝回家,就是不用家里的东西了啊,这个怎么让人家负担,想象也不可以啊
你说的保护措施是没有的,因为这方面妇女属于弱势群体,法院的倾向自然会向着妇女
你还是尽快吧妻子弄回来,好好过日子吧
不进入司法程序是没法保全的。我觉得你现在不需做什么,把你生活支出的证据注意保留一下,比如看病的医药费收据,等到法院诉讼时再说。
转移隐匿财产吧,
否则人捞不着,钱也被带走
这你多不用考虑!法院会给你一个中和的处理办法!亏点就亏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