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企负责人力资源工作,知道一些这方面的事情,这几个月有一些应届毕业生到我们公司实习并留下工作的,我公司于该人员所在的学校签了就业协议书,上面有关于该毕业生档案的归属问题,全部学生都选择了存在省人才交流中心,据我所知的原因有
1、省的麻烦,在该人离职跳槽的时候,不用办理档案转移。
2、不受约束,可以随时闪人。个人和公司都省事。
3、只要签了就业协议书,就可证明该学生在本市就业了,外地学生的档案就不会被打回原籍,存在省人才交流中心和放在工作单位没什么区别。
一样没多大区别!
一般来说应该价钱不同,都差不多
问了一些不同的人,大家说一样
应该没多大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