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对本公司销售人员的管理,除按照人事管理规程办理外,悉依本规定条
款进行管理。
第二条 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
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三条 销售人员凡因工作关系误餐时,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发给误餐费XX元。
第四条 部门主管按月视实际业务量核定销售人员的业务费用,其金额不得超
出下列界限:经理XX元,副经理XX元,一般人员XX元。
第五条 销售人员业务所必需的费用,以实报实销为原则,但事先须提交费用预
算,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条 销售人员对特殊客户实行优惠销售时,须填写“优惠销售申请表”,并呈
报主管批准。
第七条 在销售过程中,销售人员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 注意仪态仪表,态度谦恭,以礼待人,热情周到;
(二)严守公司经营政策、产品售价折扣、销售优惠办法与奖励规定等商业秘密;
(三)不得接受客户礼品和招待;
(四)执行公务过程中,不能饮酒;
(五)不能诱劝客户透支或以不正当渠道支付货款;
(六)工作时间不得办理私事,不能私用公司交通工具。
第八条 除一般销售工作外,销售人员的工作范围包括:
(一)向客户讲明产品使用用途、设计使用注意事项;
(二)向客户说明产品性能、规格的特征;
(三)处理有关产品质量问题;
(四)会同经销商搜集下列信息,经整理后呈报上级主管:
1 客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
2 客户对价格的反映;
3 用户用量及市场需求量;
4 对其他品牌的反映和销量;
5 同行竞争对手的动态信用;
6 新产品调查。
(五)定期调查经销商的库存、货款回收及其他经营情况;
(六)督促客户订货的进展;
(七)提出改进质量、营销方法和价格等方面的建议;
(八)退货处理;
( 九)整理经销商和客户的销售资料。
第九条 公司营销或企划部门应备有“客户管理卡”和“新老客户状况调查表”,
供销售人员做客户管理之用。
第十条 销售人员应将一定时期内(每周或每月)的工作安排以“工作计划表”的
形式提交主管核准,同时还需提交“一周销售计划表”“销售计划表”和“月销售计划表”,呈报上级主管。
第十一条 销售人员应将固定客户的情况填入“客户管理卡”和“客户名册”,以
便更全面地了解客户。
第十二条 对于有希望的客户,应填写“希望客户访问卡”,以作为开拓新客户的
依据。
第十三条 销售人员对所拥有的客户,应按每月销售情况自行划分为若干等级,
或依营业部统一标准设定客户的销售等级。
第十四条 销售人员应填具“客户目录表”、“客户等级分类表”、“客户路序分类
表”和“客户路序状况明细卡”,以保障推销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 各营业部门应填报“年度客户统计分析表”,以供销售人员参考。
第十六条 销售人员原则上每周至少访问客户一次,其访问次数的多少,根据客
户等级确定。
第十八条 销售人员每日出发时,须携带样品、产品说明书、名片、产品名录等。
第十九条 销售人员在巡回访问经销商时,应检查其库存情况,若库存不足,应
查明原因,及时予以补救处理。
第二十条 销售人员对指定经销商,应予以援助指导,帮助其解决困难。
第二十一条 销售人员有责任协助解决各经销商之间的摩擦和纠纷,以促使经
销商精诚合作。如销售人员无法解决,应请公司主管出面解决。
第二十二条 若遇客户退货,销售人员须将有关票收回,否则须填具“销售退货
证明单”。
第二十三条 财会部门应将销售人员每日所售货物记入分户账目,并填制“应收
账款日记表”送各分部,填报“应收账款催收单”,送各分部主管及相关负责人,
以加强货款回收管理。
第二十四条 财会部门向销售人员交付催款单时,应附收款单据,为避免混淆,
还应填制“各类连号传票收发记录备忘表”,转送营业部门主要催款人。
第二十五条 各分部接到应收账款单据后,即按账户分发给经办销售人员,但须
填制“传票签收簿”。
第二十六条 外勤营销员收到“应收款催收单”及有关单据后,应装入专用“收款
袋”中,以免丢失。
第二十七条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收款情况,填入“收款日报表”和“日差日报表”,
并呈报财会部门。
第二十八条 销售人员应定期(周和旬)填报“未收款项报告表”,交财会部门核
对。
第二十九章 销售人员须将每日业务填入“工作日报表”,逐日呈报单位主管。
日报内容须简明扼要。
第三十章 对于新开拓客户,应填制“新开拓客户报表”,以呈报主管部门设立客
户管理卡。
第三十一条 销售人员外出执行公务时,所需交通工具由公司代办申请,但须填
具有关申请和使用保证书。
第三十二条 销售人员用车耗油费用凭发票报销,同时应填报“行车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