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是理解后重复记忆,这是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因为知识量很大,单单的只是理解,很可能只理解了表面,因为出题人都是法学大家,很难仅以理解达到目的;单单的只是记忆也不可取,没有理解而囫囵吞枣的记忆也是记不住的。所以,我认为这是在理解相关的知识点以后要重复记忆。最后祝你好运!
个人认为理解加不断的重复记忆。有些知识点只要能理解就行了,但是有的点是得记忆的。
区分不同科目加以区别对待吧。
还有一点就是有所取舍吧。
最后祝好运
都需要,尤其第一卷内容,全靠记忆。
实体法类:民法、刑法一类的,要注重理解;程序法类: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与诉讼法类,注重记忆。
理解和记忆并重,现在很少考直接的记忆点了,
尤其是民法刑法什么的,
当然法制史宪法之类的还是记忆为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