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环境管理职责
(1)总经理职责
1. 制订环境方针,负责环境方针的批准、制订、修订和保持
2. 批准环境/质量管理手册;
3. 任命管理者代表;
4. 保证环境管理体系有效持续运行所需的资源和人员,审批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5. 主持环境管理评审;
6. 负责应急准备和响应中必须的资源配置;
(2) 管理者代表职责
1. 管理者代表是策划和实施环境管理体系的核心,负责环境方针的实施。
2. 确保按照GB/T 24001-ISO 14001标准的规定建立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
3. 配合总经理配置、调度体系建立和运行所需的资源和人员;
4. 环境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审查和实施;
5. 组织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
6. 参加管理评审,汇报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7. 负责审批内审计划,并指定审核组长;
8. 管理者代表筹备评审会议;
(3) 环安中心职责
1. 在管理者代表领导下,负责环境管理体系建立、实施运行过程中的组织、协调、检查与考核工作;
2. 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起草修订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3. 负责环境管理体系内审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4. 负责组织污染治理项目方案的设计及落实;
5. 负责提出和修订公司的环境目标和指标及其日常检查
6. 配合公司实施环保“三同时”;
7. 负责管理体系的监控和测量;
8. 负责纠正与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环安中心的措施由管理者代表负责);
9. 负责环保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确认及更新;
10. 负责环境因素的汇总、登记负责组织对环境因素的评价、确定重要环境因素,并报管理者代表批准;
11. 负责组织有关职能部门研究提出并修订环境管理方案的草案;
12. 负责确定员工的培训,合理配备人力资源,保证与重要环境因素岗位有关的人员达到规定的要求;
13. 环安中心是环境信息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内、外部环境信息的交流与管理;
14. 环境/质量管理手册、环境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由环安中心统一归口管理;
15. 环安中心负责环保法律、法规标准执行情况、目标、指标完成情况和运行控制程序实施情况的监控和测量及例行环境监测工作;
16. 环安中心负责评审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根据评审结果,由环安中心写出评审报告;
17. 环安中心负责联合确定哪些部门、哪些岗位可能发生紧急情况,由环安中心负责汇总、登记,并对控制情况进行检查;
18. 负责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的检查和跟踪验证,被查出不符合项的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纠正与预防措施
19. 负责新技术、新方法、新材料、新项目的引进和应用;
20. 负责新建、扩建、改建项目过程中,环保设备、设施“三同时”的落实;
21. 负责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环保设备、设施的竣工验收;
22. 负责检验测量设备维护和校准,对于没有校准力的仪表,按期送权威部门校准。
23. 负责节能参数的监测,监测、测量仪器、设备的校准、试验,并负责委托权威机构校准部分测量仪器、设备;
24. 负责对公司用水、用电、用气的管理,负责垃圾综合利用和处置。
(4) 经营部职责
1. 负责易然、易爆物资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入库、标识、存贮、领用的管理,以预防其环境紧急或潜在事故的发生。
2. 负责宣传、影响主要供应商的环境行为。
(5) 消防员职责
1. 负责对公司化学品等重要地点的安全防范;
2. 负责对公司防火设施的检查;
3. 负责对火灾现场的紧急救护和扑灭;
(6) 共通职责
1. 公司各部门负责排查、识别所属范围内的环境因素,填表并报送环安中心。各部门应确定并落实自身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2. 责任部门具体落实方案,由环保进行监督检查;
3. 各部门根据ISO办确定的员工环保培训需求实施培训;
4. 各部门负责相应业务范围内信息的交流,并配合环安中心做信息交流工作。
g) 各部门负责对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进行预防控制;
h) 相关单位负责或协助监控和测量。
i) 环境管理体系的记录由各产生部门负责管理、归档,各部门按程序规定期限保存相应的记录
j) 相关部门负责与本部门有关的评审文件、资料及提出问题的实施纠正与落实;
编 写 审 核 批 准 分布日期 持有人 持有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