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见光确实可以变成可见光,但为什么会让可见光定义失去意义?可见光指在一定频律范围内的光的总称,因为它刚好能被肉眼分辨,一旦红移或蓝移到这一范围,光就可见,并没有矛盾。可能你对多普勒效应不太理解吧?它应该用光的波的性质来理解,不用光子说。光也是一种电磁波,光源远离我们,由于相对性,可看成我们远离光源,与光同向运动,接收一个相位的时间相对较长,于是频律减小,波长增大。你可以比拟下声波,当声源接近时,声音总显得尖锐,这是同样的道理。至于光速衡定,这也和光子不动无关,光子以光速运动!光速衡定是公理。
没看懂后面写的那一堆“还有。。。”
就题目而言:远离的是光源,由于多普勒效应,光的波长(或频率)改变确实有可能从紫外光变成可见光
可见光的频率,其实就是有时候会跑掉的。。
宇宙早期,红移比较大的时候,会使莱曼紫外光子,红移到可见光区域。从而可以被光学望远镜看到。
同问。楼主很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