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你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所以你们属于同居关系。对于解除同居关系,法院和民政部门都不受理,但是,你如果要求解决同居期间的财产纠纷,法院是可以立案处理的。由于你没有廉租房的合法居住权,如果要分手,女方可以赶你走,但财产分割如果不能自行协商解决,你只能通过法院起诉解决,拿回属于你的财产。具体的同居期间的财产如何分割,你只要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会依法作出裁决的。如果你只想拿回为了结婚的装修费或部分装修费、家具家电费,手饰及你个人的东西,法院是会支持的。
1、你们不属于法律上的夫妻关系,若起诉离婚,法院不予受理。
2、对于财产问题你们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就财产问题提起诉讼。
3、原则上,属于你的装修费用以及首饰等可以要回,归你所有。
4、建议你去法院提起诉讼。
1、你们不是夫妻关系,无须离婚。
2、你们自己购置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如果区分不清的,平分。
3、房子属于岳父所有。
4、你须保留、规定固定证据,证明哪些财产是你购置的。
5、如果对方侵占的财产,你可以要求返还。
第一,她有没有权力赶我走?有没有权力换锁。因为房子是政府的廉租房。
她没有权力,但他爸爸有权力让你走和换锁。但她爸爸也不敢,因为政府廉租房是不允许私自转租或转借,她爸爸把房子拿给你们住本身就违反了规定
第二,如果要分手,我能不能索要赔偿,能拿回哪些属于我的东西。
你们分手不能所要赔偿,除非你能证明对方跟你具备婚礼时骗取你的财务。而对于你给她买的东西属于赠予,可以不当得利要求返还。对于装修费用,因房子使用权属于她爸,而你已经使用了三年,可以要求她爸给予你补偿,但不会是全款;对于家电,应属于购买人,但你也在使用,故你需要支付使用费;
第三,如果她家里人赖皮,什么也不肯给,我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找当地居委会或司法所调解,调解不成可到基层法院起诉;也可直接到法院起诉。
问题一、房子是女方父亲申请的,房子不属于你也不属于你女朋友。你女朋友父亲是有权利赶你走的。
问题二、你们没领证就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不存在分割财产的问题。
问题三、女方家里什么都不肯给你的话,只要你有证据证明家里的财产是你买的或者你拿钱出来买的,你就可以去法院告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