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外捐赠时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12.55万元
贷:库存商品 1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55万元
本年利润=100-12.55=87.45万元,税法允许在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87.45×12%=10.49万元,纳税调增额=12.55-10.49=2.06万元,企业当年应纳企业所得税=(87.45+2.06)×25%=22.38万元。
2、转入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 400万元
累计折旧 100万元
贷:固定资产 500万元
收到转入收入:借:银行存款 450万元
贷:固定资产清理 450万元
计算应交税金:借:固定资产清理 22.5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22.5万元
结转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27.5万元
贷:营业外收入 27.5万元
有事情,先回答这里。
1(1) 借 营业外支出 12.55
贷 库存商品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55
(2 )允许税前扣除的捐赠支出=100*12%=12<12.55
应调增纳税所得额12.55-12=0.55
应纳税所得额=100+0.55=100.55
应交所得税=100.55*25%=25.1375
会计分录 借 所得税费用 25.1375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1375
2 借 固定资产清理 400
累计折旧 100
贷 固定资产 500
借 银行存款 450
贷 固定资产清理 450
借 固定资产清理 22.5
贷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2.5
借 固定资产清理 27.5
贷 营业外收入 27.5
3 发出材料时 借 委托加工物资 10000
贷 原材料 10000
支付加工费时 借 委托加工物资 7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90
贷 银行存款 8190
支付消费税时 借 委托加工物资 7286 (7000+10000)/(1-30%)*30%
贷 银行存款 7286
收回时 借 库存商品 24286
贷 委托加工物资 24286
4 (1)应交所得税=(1000-60)*25%=235
所得税费用=235+60*25%=250
(2)借 所得税费用 250
贷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35
递延所得税负债 15 (6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