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必须签订合同,这是劳动法规定的,这是约束,更是保护。作为单位,一般会关注离职理由。由于你签约时,高考志愿还未填,如果真是赴外地求学,一般单位都会理解,不会刁难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所以,没有什么需要过分担心的。另外,注意看下合同中,是否另有约定。但不管什么约定,都得遵守劳动合同法。
你可以不辞职呀,只要你是兼职,和他们餐厅经理协商好了,等寒暑假还可以回去上班的,
没事,我也要KFC做兼职,KFC那份合同是比较宽松的,(其中有一条是这样的:在本协议期限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前五个工作日天数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没后果,放心,你可以每月上10个小时,那样你的档案就永远保留 。肯德基很人性化。
没有什么后果,只要你提前一周左右说辞职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