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5 分组循环赛
3.7.5.1 在分组循环赛中,小组里每一成员应与组内所有其他成员进行比赛;胜一场得2分,输一场得1分,未出场比赛或未完成比赛输的场次得0分,小组名次应根据所获得的场次分数决定。
3.7.5.2 如果小组的两个或更多的成员得分数相同,他们有关的名次应按他们相互之间比赛的成绩决定。首先计算他们之间获得的场次分数,再根据需要计算个人比赛场次(团体赛时)、局和分的胜负比率,直至算出名次为止。
3.7.5.3 如果在任何阶段已经决定出一个或更多小组成员的名次后,而其他小组成员仍然得分相同,为决定相同分数成员的名次,根据3.7.5.1和3.7.5.2条程序继续计算时,应将已决定出名次的小组成员的比赛成绩删除。
3.7.5.4 如果按照3.7.5.1~3条所规定的程序,仍不能决定某些队(人)的名次时,这些队(人)的名次将由抽签来决定。
简单地说:先算积分,积分相同就比胜利局数和失败局数的比,再相同就比每一局比分。还以一样的话只能抽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