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合同中约定:“违约方除赔偿因违约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之外还需赔偿守约方合同价款的20%的违约金”,

这样的约定不违反法律吧,不会导致该条款无效吧?
2024-11-26 19:29:1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这样的约定不违法,只要双方同意并签字或盖章确认就是有效的。
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的实际损失是弥补性赔偿。
违约方另行赔付20%合同价款的违约金是惩罚性赔偿。
两者并不矛盾,只要约定的惩罚性赔偿金约定合理,双方都能接受就可以。

回答2:

一般仅会支持一项。若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才可继续追偿。

回答3:

在合理范围,不违反法律,条款有效。

回答4:

不违法,双方约定意思表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