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19条规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必须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其授权的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也即要通过计量认证/审查认可(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