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能承包吗?承包人是不是必须是村里的人?年限是多少?可以用于商业建设吗?

2024-12-21 1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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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能称为承包,可以是租赁,合资,转让等;当然,长期租赁也可以考虑承包。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实际使用者可能不一定是村里的人或生产队。最长70年,原则上不能改变用地性质。在规划条件下,它可以用于分离商业,旅游和服务业等行业。

《土地租赁合同》应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的规定条款进行签订,并报发包方备案。如果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符合以上规定,应该说是有效的。《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扩展资料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乡镇企业必须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企业。要严禁以兴办“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为名,非法占用(租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进行非农业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回答2:

农村集体林地可以承包给个人。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第38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第39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第14条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第52条:发包方(集体组织,一般为村委会)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回答3:

农村土地可以承包,承包人不局限于本村人,承包的年限要看你的土地的用途,林地草地耕地的年限是不一样的。还有,承包土地后不能用于商业建设。

回答4:

可以,承包人不一定必须是村里的,最长70年,原则上不能改变用地性质。

回答5:

能承包,不一定非要本村人,年限根据集体建设用地的年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