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将档案放到A市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托管,因为你在A是有工作。只要你签了A市的三方协议,同时你的大学是在A市上的,你就属于A市的人才,因此你应该可以在A是落户。你在填写毕业去向的信息时应选择在A市落户,单位不给你落户没关系,你在就业协议的“单位隶属”那一栏可以填写A市人事局。由市级以上的就业报到证就可以办理户口。下面给你办理户口的相关信息和档案办理的相关信息: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八、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回原籍的毕业生,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迁入地公安机关问明情况后,凭原《迁移证》恢复户口;已领取《迁移证》将户口迁往异地,因故一直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按有关管理规定办理。
九、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后,人事部门不再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报到证》。公安机关凭下列毕业生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1、被机关录用的,提供地级以上市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书》。
2、被事业单位(不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聘(录)用的,提供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事业单位聘(录)用毕业生通知书》。
3、被企业(含各种所有制企业)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不要财政拨付任何经费的事业单位接收的,提供县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签发的《毕业生就业通知书》。
毕业生即将离校走向社会创业成才 , 为使同学们更好地了解毕业生户口迁移办理程序 , 我们征集了部分同学对户口迁移的疑惑和问题 , 现以问答的方式专板刊出 , 愿我们的服务助你顺利起航
毕业生户口办理的原则是什么?
答:基本原则是:户口迁移按派遣证(报到证)所填单位(地区)派遣办理。毕业生户口办理的原则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2002]106 号)及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确定。
户口迁移证有什么作用?
答:我国人口信息管理方式是以户籍管理模式进行,目前我国以户口所在地管理人口的模式将会持续较长一段时间。在工作生活地没有当地户口,将给就业、家庭生活(如结婚、出国、信贷、购房)等诸多方面带来不便。毕业生离校时必须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办理户口的依据是什么?
答:办理户口是根据毕业生本人签定的就业单位所在地,经学校审批并报市教委批准,凭毕业派遣证(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派遣证与户口迁移证有什么关系?
答:经市教委签发的派遣证(报到证)既是毕业生到工作单位的凭证,又是毕业生到单位后办理户口入户的指标。只有户口迁移证、没有派遣证(报到证),就没有入户的依据;只有派遣证,没有户口迁移证,同样也不能在单位所在地办理户口手续??
毕业生因为各种原因,要求更换就业单位,原已办好的户口可否重新办理?
? 答:要求更换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经学院招生就业处同意,报教育厅批准,重新签发派遣证(报到证)。我们根据派遣证(报到证)请示公安机关,重新改派户口,但原户口迁移证必须退回
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的程序分哪些步骤
答:办理户口迁移的程序分五步
第一步:保卫处根据毕业生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
第二步:保卫处请公安机关审校户口迁移证并签章???
第三步:各系辅导员和班长到保卫处统一签领本系和本班毕业生的户口迁移证??
第四步:各系辅导员和班长敦督学生逐个亲自签领并校对本人户口迁移证,必须确保毕业生本人亲自签字领取,不得由他人代签代领
第五步:各班班长将毕业生签字后的户口迁移证签领表和毕业生离校通知单一并送到保卫处审核后办理毕业手续
毕业生领到户口迁移证后到哪里去办入户手续?
答:毕业生领到迁移证后,要妥善保管。凭派遣证(报到证)到新的就业单位、人事局(人才交服务中心)去报到并领取入户指标,并在相应地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学校保卫处签领的户口迁移证,也可以算是户口,到时拿出来就可证明我的户口手续,为什么非要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入户?
答:户口迁移证不是户口。户口是在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入户后,进入公安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常住户口,才算正式户口。经公安机关签章,学校保卫处签发的户口迁移证,是从甲地到乙地流程中的户口迁移手续,不能算常住户口。如果某人从甲地迁出户口(同时甲地即注销该户口),而在规定时间内未到乙地去办理入户手续,那么他将没有户口。
户口迁移证的有效限期是多少,超过期限能否入户?
答:按公安机关统一规定,户口迁移证有效期限为一个月,限期内未致电派遣单位报到并办理户口手续的,户口迁移证作废,其相应后果自行承担
专升本后户口如何办理?
答:凭学校入学通知书,到保卫处登记办理迁往该校的户口迁移证。如果接到录取通知书前,已经派遣的毕业生,在接到通知书后将原户口迁移证退回保卫处,由保卫处重新请示公安机关,签发新的户口迁移证
关于档案的相关资料:
一、关于档案问题
1. 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 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 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 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或各省市的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5. 学籍档案丢失或被销毁怎么办?
学籍档案丢失或被销毁,可以沿着自己的就学经历找到学校的学籍管理科室,请求重新建档恢复自己的学籍档案,学校同意后,会通过相关部门调取你的升学报考录取等资料进行复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这样,学籍档案就可以恢复了。
人事档案丢失或被销毁,首先要看单位是否对其档案有所管理,如果没有管理权限且不委托人才服务部门管理的,只能放弃该段时间的“工作记录”。如果有进行档案管理的,需要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或职工个人到该职工原始招工部门、市档案馆、用人单位属地档案馆或其他相关部门查找、复印职工的档案要件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
6. 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代理人事档案后都享有哪些服务?
(一)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
(二)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
(三)档案工资的晋级;
(四)职称晋升申报;
(五)办理落户手续;
(六)出具省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
(七)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7.毕业生如何管理自己的档案?
不论是持有自己档案的学生还是知道档案流向的学生,都可以到当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对自己的档案进行托管。落实了工作单位,并且所落实的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的学生,在签约时一定要注意在协议书的“档案转寄详细地址”一栏,要用人单位认真填写,以免出现因档案转寄地址不详或档案接收单位不具备接收资格而导致档案遗失、退回。对于落实了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不具备人事管理权的学生,则可以将人事档案托管到人才中心。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学生,如果没有申请暂缓就业,学校会将其人事档案转到生源所在地。这一类毕业生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部门报到,办理人事档案的相关手续,否则就会被认为是“弃档”。想重拾档案的学生,可以先到教育部门重新出具一张就业推介书,然后到生源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查询自己的档案是否已被传递该单位,情况确认后即可办理托管。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1. 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3. 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4.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如何补办?
毕业生如遗失《就业协议书》,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系(所)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老师签署意见,补办。 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根据本人声明,该生原件已遗失,此份为遗失补办件”,以示有别于正式的《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谎报遗失《就业协议书》,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校规校纪处分。
5. 学校依据就业协议已开具报到证,但学生又不去单位报到,有什么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毕业生,由学校报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在其向学校交纳全部培养费和奖(助)学金后,将其户口关系和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1)自领取报到证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不去就业单位报到的;
(2)报到落户后,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接收单位,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3)不顾国家需要,强调个人无理要求,扰乱毕业生就业秩序的;
(4)无理要求用人单位将其退回学校的;
(5)其它违反毕业生就业规定的。
三、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 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 开具报到证的时间
毕业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确切时间以省厅通知为准。
3. 何时发放报到证
报到证开回后,由各学院统一到学生处领取,在毕业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发给毕业生。
4. 毕业生何时报到
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5. 报到证不慎丢失, 如何补办?
报到证遗失补办程序如下:
(1)毕业生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所)主管就业的老师签字并加盖公章。
(2)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出具证明。
(3)毕业生到当地日报上登报声明丢失了本人你的报到证,毕业生持学校证明、登报声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到省厅流动调配处办理补办手续。
6. 报道证过期怎么办?
国家有明确规定,毕业超过两年的学生,报到证不得改派。所以要抓紧。找到工作后,就业指导中心直接改派即可。打算到私营企业或外企工作的毕业生,可直接把报到证、档案交给当地人才市场管理,尽早交到人才市场可以早计算工龄和办理社保、医保等相关手续。但不管怎样选择,毕业生一定要在报到证过期之前做出决定,以免过期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不需要在报到证上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报到。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毕业证书原件,经就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到相应的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手续即可(省属的到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市属的到市级政府人事部门,县(市)区属的到县(市)区级政府人事部门)。报到后报到证归入档案统一管理。
毕业后的档案问题——详细流程
1. 毕业生“学籍档案”与“人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
毕业生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的大中专院校学生的档案,它以文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高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而来,是指毕业生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入该毕业生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生就业单位的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行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 毕业生应如何对待自己的档案?
目前,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有的毕业几年了,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工,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人事档案。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了。其实,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而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是你的人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人事档案后才能进行的。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以报道证人事部门签署日期为准)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以报道日期计)、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的学籍档案只是“存放”,起不到任何作用。
3. 哪些机构能保管人事档案?
按国家政策规定,组织、人事部门所属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才有资格保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后的人事档案,各种私营民营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独资企业都无权管理员工的人事档案,一般由委托的各级人才交流机构托管。毕业生也可以以个人名义委托人才交流机构托管人事关系。另外,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如省人才、市人才、各区人才等,它们的区别只是所属部门的不同,其它无任何区别。
4. 哪些毕业生的档案适合到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不想回本地而想将户口落在学校所在地的毕业生,准备考研的毕业生,还无法确定能否在现单位长期干下去的毕业生,以上这些毕业生还可选择将自己的档案人事关系在人才交流机构托管。
5. 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应注意的事项。
签协议前,应对企业全面了解,包括工作环境、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劳动强度等,同时结合自己实际情况和愿望进行综合考虑,待明确后再签就业协议。考虑周全为上策(按规定改派是有时间限制的),同时这里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大城市工作的毕业生,除单位给你上保险外,其它情况,如不能将户口迁到本市,单纯的档案调动对你无任何意义。你可将人事档案落在某人才交流机构,然后去上述城市工作,这样可减少不必要的麻烦,甚至造成损失。
6. 毕业生委托人才交流机构人事代理后都享有哪些服务?
(一)负责人事档案关系接受、调出相关手续;(二)办理毕业生的转正定级(三)档案工资的晋级(四)职称晋升申报(五)办理落户手续;(六)出具省份证明、落户证明、购房工龄证明、计划生育证明、出国政审等;(七)代收代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代办医疗保险手续等。
一、关于毕业生就业程序的问题
1. 毕业生就业程序
a、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就业协议书》)发给各学院,由各学院将材料发给毕业生,毕业生每人一份。
b、毕业生收集需求信息,阅读《毕业生就业指导报》及相关书刊。
c、毕业生自我推荐、面试(根据需求信息向有意向的单位寄送个人推荐材料或直接参加校园招聘会和各地举办的供需见面会、网上招聘会)。
d、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院各留一份。
e、五月底开始进入毕业鉴定及派遣阶段。
①各院系组织毕业生座谈、毕业纪念活动、毕业教育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等。
②各院系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档案袋》、《档案转寄通知单》和《毕业生登记表》。
③毕业生做毕业鉴定。
④各院上报就业建议方案
⑤按人事厅的日程安排,学生处到人事厅办理毕业生报到证。
f、6月中下旬毕业生参加学校毕业典礼,到各学院领取《报到证》。
2. 定向生如何就业
定向生原则上不予推荐。若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推荐的,应持有本人的改派申请(详细阐明改派原因),原定向单位(地区)出具的同意调整改派的公函,研究生还须经校招生办公室签署意见,并按原国家计委、教育部的有关政策,向培养学校缴纳相应培养费后,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的问题
1. 为什么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证明毕业生具有就业资格、也是用人单位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毕业生审批手续的凭证。为维护就业市场的严肃性,避免一个毕业生同时被两个用人单位审批录用,造成用人单位进人指标浪费,同时也为了维护学校的声誉和今后毕业生的就业,每位毕业生只能有一份《就业协议书》原件。
2. 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解约手续
由教育部学生司印制、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每位毕业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编号固定)。毕业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接收单位,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就业协议书》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应认真履行协议。倘若毕业生单方面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如要违约,需办理如下解约手续:
a、到原签协议单位办理书面同意的解约函(盖单位公章)
b、向本学院提出书面申请(阐明解约理由),并附上单位解约函、原《就业协议书》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副书记签署意见并签字、盖章后交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
c、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有关规定审批发换新的《就业协议书》
d、毕业生领取新协议后到本学院备案
三、关于就业审批的问题
1.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时需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部分地区还需报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毕业生可请接收单位到当地政府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确认是否需要审批。
2. 学校编制就业方案的依据(《报到证》直接开到接收单位的依据)
学校用以编制就业方案(开《报到证》)主要以《就业协议书》和用人单位就业主管部门的意见为准。就业的毕业生应注意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不需加盖)。
四、关于报到证的问题
1.毕业生报到证有何作用 ?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单独签发。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等。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2 毕业生何时报到?报到证上的报到时间一般是从开报到证之日起顺沿一个月,但各用人单位一般会有自己的要求,因此毕业生应事先征求用人单位的意见。
字数超了只好删掉。谢谢采纳并给分。
首先 三方协议的作用
对于毕业生、就业单位、毕业院校三方来讲,三方协议是统计学校就业率的凭证,对学校意义最大。你要解决的是毕业一年之后,找到给你签三方协议的公司,盖章转正,获得干部身份,你就不再是农民的身份了。
档案托管,是针对没有人事权的公司来讲的,他们职工的档案应该放在人才市场托管。
就业单位如果不能解决户口的问题,你的户口就要按时迁回原籍,回去之后当然你也不是农业户口了。看看当地的户口政策,如果买房能落户的话,就买套房子,把户口落下(一线城市这招都不太灵)。
职称评定要看你的职业属性和单位属性,如果不是技术工种(比如建筑行业的建造师,建筑师,财会的注册会计师等等,这些国家承认的职称或行业认可的证书才能和你的收入挂钩),或者你是在私企,实际上职称都是没有太大意义的,收入水平肯定要和能力挂钩的。
报到证是你到人才放档案时候要用到,户口和档案没有绝对的关系。
总之,如果你想要A市的户口,随便找一个单位就业是不行的,必须得找能解决户口的单位,你的户口才能落到单位的集体户口上,如果找不到,就看看买房能不能解决,实在解决不了,只能返回原籍。
回家肯定不是农村户口了 放到a市需要叫代理费 但是要是算工龄的话对你晋职称是有好处的
报到证是你到什么单位 档案随着就到了单位所在地 有报道证才能落户 如果你要回家就要从新开报到证 户口迁移也要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