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B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主要是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有关适用本科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将任职、执业学历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规定而采取的措施。因此,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法律这一特别规定的精神,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或执业,以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这也是立法允许在这些地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初衷。至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人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后,又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其任职和执业选择,应由所在的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律师管理部门规定并掌握。
C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地区合格分数线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之所以对这些地区的应试人员实行合格分数线放宽,其目的也只是为了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因此,取得此类证书的人员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和执业。
分等级啊,有ABC三级,如果是本科证考过了360就可以拿A证,如如果是贫困县过了360拿B证,好像考320是C证
2003-2009年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放宽地区合格线和通过率如下:
年份 合格分数线 放宽地区合格线 通过率
2003 240 -- 10.18%
2004 360 335 11.22%
2005 360 330 14.39%
2006 360 325 15.00%
2007 360 320 22.39%
2008 360 315 27.00%
2009 360 315 22%
2010 360 315 --
集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证于一体的司法考试无疑是从事法律有关行业的必备证书。所以,司法考试通过率就成为很多司考生关注的话题。司法考试因为考点多、考察内容多而被称为“中华第一考”,所以司考生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
历年司法考试通过率及报名人数汇总如下,供广大司考生参考:2002年通过率6.68% ,2003年报考19.7万人,通过率为8.75%,2004年报19.5万人,通过率为11.22%,2005年报24.4万人,通过率14.39%,2006年通过率为17%,2007年报29.4万人,通过率为20%,2008年报37万人,通过率为27%,2009年报42万人,通过率为22%.
据了解,从最初通过率7%,到07年大概是27%的通过比率,在2007时年开始出现明显的转折,在此之前,司法考试的通过率在10%-11%之间。而通过率变高之后,其含金量是否会因此而降低?司法考试专家研究表明,这个大可放心,司法考试作为四证于一体的资格考试,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选考试。由于前些年司法考试的低通过率,致使每年通过的考生满足不了社会对于法律工作者的大量需求,因此国家适时提高了司法考试通过率。相信在这种趋势同样会出现在2010年的司法考试中。
据专家分析,从2007年以来,司法考试通过率从原先不到10%一下上升到20%,社会对于高通过率一直争论不断,反对者认为司法考试已失去考察意义,较高的通过率降低了该证的含金量,支持者认为较高通过率可以为我国的法治建设提供更多具有法律专业素养与能力的法律人才。望以后参加司法考试的司考生沉着应对。
应该分吧,我同学就是司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