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先别着急,这个问题是这样解决的。必须等法医鉴定出来再说,如果是轻伤,那么看看你们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是否可以调节(即对方的赔钱额达到你满意),如果可以调节,调节后就可以撤案,对方不留案底。如果不能调节,那么就正常走程序,先刑拘,然后报捕,检察院批捕后,等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然后审判。但对方还需要对他的伤害行为进行民事赔偿(一般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中间有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如果你们签订了赔偿调节协议和对对方的谅解书,那么对方在公安机关可以将刑事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这样,对方人先从拘留所中出来,等待审判后再执行(一般法院会判缓刑,即在对方不违反缓刑规定的前提下,不用坐牢)。 详见http://hi.baidu.com/earthhoufy/blog/item/c53642d50ef94fcb562c8464.html
定下相关协议啊,不然就找相关证据
、依据90两部两院《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十一条耳损伤(二)外伤性鼓膜穿孔,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
二、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三、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两种情况:一是公安机关立案侦察,证据齐全后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经法院审判。一旦公安机关予以立案侦查,进入诉讼程序,意味着,国家公权力的介入,意味着国家对于违法犯罪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案件就不能私了。二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
参考资料:一名法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