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个房地产公司,B公司是A公司的分公司,现A公司将A、B的租赁合同的权利转让给C公司,但合同中未说明

2025-02-27 16:41:02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A公司将A、B的租赁合同的权利转让给C公司,这样的协议或者合同不是印花税应税凭证。因此ABC都无须就该协议缴纳印花税。
至于你们公司与BC公司的印花税问题,
1、与B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已经签订了,无论是否执行,都应当缴纳印花税;
2、假如你们与C公司补签一份租赁合同,则需再缴纳一次印花税;假如不签,则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回答2:

需要,先贴5元。最后按照实际收取租金多贴少不退

回答3:

正常缴纳

回答4:

no

回答5:

看的好呢晕~~~~说明白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