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不归还欠款,您可以带着这个欠条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起诉书3份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当然您要向法院提供被告的具体通信地址联系方式,使得起诉书可以送达。待开庭(有可能经过二审)胜诉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履行的,您可以申请执行。不过这样比较浪费时间和精力。如果您能通过非诉途径,合法的解决当然更好,比如证明人帮忙去找找对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这种情况是可以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的,你可以主张被告偿还本金加利息以及超过还款期限至起诉时的额外利息。这种诉讼适用民诉法规定的特别程序——督促程序,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就会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在这个期间债务人既不履行也不提出书面异议的则支付令生效,债权人可以向受诉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时间不会太久。
可以起诉,你的诉讼时效期到2012年9月10号结束。
起诉后多长时间能给你钱,谁也说不准。
可以起诉,但这个欠条本身有争议。9月11日归还,哪年的9月11日 ?
再有,律师费也是不小的消耗。可以协商尽量协商。
如果起诉的话,时间上不好说。
建议去咨询一下律师事物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