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想夺回监护权

2024-11-26 21:33:46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
她的这个理由是不能成立的,不会成为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回答2:

如果对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有利,法院不会支持的。变更抚养权不是那么容易的

回答3:

应该不会,主要看女方掌握你对孩子教育的不利因素有多大,如果主要是女方单方面认为不利因素多的话,法律上是成立的。
题外话,估计女方是现在才知道后悔不要孩子了,希望您能好好珍惜这个机会哦,孩子其实不会很想走的,毕竟生活了9年的朋友和伙伴都在这个城市,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去生活对孩子心理健康教育有些影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