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既然要与劳动者协商,当然就应加班后给调休或给加班工资达成一致,则就是强迫劳动了。如果达不成一致,劳动者有权拒绝加班。
只有四种情况不得拒绝加班: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资财遭到严重威胁,需要紧急处理;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须及时抢修;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
“除了这4种情况外,单位要求员工加班,必须与员工协商。单位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拒绝。”劳动法专家认为,虽然在上述4种情况下,员工不得拒绝加班,但单位还是应该支付加班费,加班费必须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标准支付。
第四十三条 【禁止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关联法规】《劳动合同法》第31条: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定额是指在一定的生产技术、组织条件下,采用科学的方法和计量形式, 测算企业职工生产单位产品的劳动时间, 并对生产或工作进程中劳动消耗量所规定的限额。一般说来,劳动定额最常见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时间定额,就是生产一定量的合格产品或完成一定量的工作所需要的时间标准;比如:某公司绝大多数员工生产1000件产品需要5小时,那么该公司的时间定额可以定为1000件产品的生产时间是5小时。另一种是产量定额,就是在一定单位时间内完成合格产品的数量。实践中,大家比较容易理解的是产量定额,比如:在标准工时制度下,即每日八小时工作时间里,某公司绝大多数员工每日能生产某产品1000件,那么该公司的产量定额可以定为每日100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