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斯福新政

2024-12-17 10:5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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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百日新政”期间,罗斯福在解决银行问题的同时,还竭力促使议会先后通过了《农业调整法》和《全国工业复兴法》,这两个法律成了整个新政的左膀右臂。罗斯福要求资本家们遵守“公平竞争”的规则,订出各企业生产的规模、价格、销售范围;给工人们订出最低工资和最高工时的规定(原工人每周工作55个小时,工资一共只有60美分,调整后标准:工人每周工作40小时,最低周工资12美元),从而限制了垄断,减少和缓和了紧张的阶级矛盾。在得到大企业的勉强支持后,罗斯福随之又尽力争取中小企业主的支持。他说大企业接受工业复兴法固然重要,“而产生丰硕成 果的领域还在于小雇主们 , 他们的贡献将是为 1 至 10 人提供新的就业机会。这些小雇主实际上是国家骨干中极重要的部分,而我们的计划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他们。”中小企业的发展,为美国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复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了推行新型法规,政府给接收法规的企业颁发“蓝鹰”奖章,上面标志着“我们尽我们的的职责”等标语,以资表彰。
根据《国家工业复兴法》,各工业企业制定本行业的公平经营规章,确定各企业的生产规模、价格水平、市场分配工资标准和工作时日数等,以防止出现盲目竞争引起的生产过剩,从而加强了政府对资本主义工业生产的控制与调节,缓和阶级矛盾。
如果要是问的话,是要写那个《公平劳动标准法》。
因为它明确规定了最高工时和最低工资。
而那个《全国工业复兴法》主要是针对工业的振兴,对于最高工时和最低工资虽有提到,但是并不是主要针对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