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继续留下来在公司工作,再次签试用期合同时就不能再约定试用期。
你不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的,你可以准备好能证明曾经在该公司工作的有关证据,例如工资条、社保对账单等,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帮助执行,不能如愿的再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你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实名投诉你单位,或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支付你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
这类单位还有什么值得留恋的呢,离职吧,申请自2010年8月5日起至今的双倍工资
可以直接仲裁维权
纵横法律网 陈哲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