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搜了些,希望能帮到你。
我身边有一对“aa制”夫妻,各自有收入,各自的采购和花销都自己掏钱,家里的共同设施也是严格执行一人一半的原则,房屋租金也是男女一半。但是,这家的家务事几乎全都是女人承担,生了孩子也是丈母娘帮着带。这样的“aa制”是真正的aa制吗?
显然不是。
首先,人的工作分为两块,一块是对外的,即上社会去挣钱;一块是对内的,即料理家庭。这两块都是贡献,都是工作。假如一个家庭里夫妻都不料理家庭,那么只能请小时工和保姆,而小时工和保姆的工作性质就是上社会挣钱的、对外的。
家庭主妇的工作有照顾孩子、做饭、洗衣、打扫、整理、缝补、熨烫等,做过的人都会知道,这样的活都不轻松,比很多在外的工作辛苦得多。过去,很多人习惯于把料理家庭当成妻子的义务,妻子是主妇的,则会被冠以“让丈夫养着”这样的说法,其实这是不公平的,是把妻子料理家庭的贡献给彻底抹杀了。
如果丈夫工作妻子不工作,那么妻子理应把家庭责任承担起来;如果丈夫妻子都工作,那么家务活理应一人一半。尤其是当妻子承担生育的重担(怀孕、分娩、坐月子、调理身体)时,丈夫应该主动承担起绝大部分(有时是所有)的家务活。
开头所说的那种“aa制”是假aa,实质是让丈夫有免费的性、免费的保姆、无责任无义务地享受舒适便利的家庭生活,就连对亲生孩子都没有尽义务。妻子当了免费保姆,还没有工资,自己养活自己。妻子的义务和担子是丈夫的双倍,怎么能叫aa?
但是,家务活分配的多少,不能简单地用收入多少来划分。你不能说,我的工资是妻子的两倍,所以我做的家务活应该是妻子的一半。因为婚后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不是你一个人。如果你嫌弃妻子挣钱少,可以找一个挣钱多的,而不是结了婚再来歧视妻子收入少。
正确的分配方式是:夫妻都工作,则一人一半;至于具体调整,则要看夫妻的工作谁更忙,谁更清闲。清闲轻松的那个,多体谅另一半,多做一些。夫妻之间,相互关爱、相互理解,才是最重要的。
补充:
补充:婚前带房结婚问题。
1.女方无权要求丈夫在由丈夫全款购买的房子房产证上添加自己的名字(丈夫自己愿意的另当别论)
2.如果男方自带房子,不得以自己有房为理由要求妻子多承担家务,但是有权向在房子里居住的妻子收取租金。
3.如果男方已经在产权证上加了妻子的名字,则视为赠与了一半产权,不再有权收租金。
4.如果在房款男出的多女出的少,参照第二条,男人还是可以按照比例收取低额租金。
这个问题还是不能一概而论,只能根椐实际情况办事,不过凡是家庭成员对家务事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就是说家务劳动每个家庭成员都要做,不是某一个人的事,过去那种男主外女主内的思想要改变,要克服大男子主义思想,也要克服大家闺秀的习惯,家庭成员之间人人平等。在此基础上,按照各人的时间特点,优势特点,劳动强度等情况,大概分工即可,如下班早的先做多做,时间多的多做,谁哪样做得好的谁多做,如今社会,男的上班女的也上班,男的不会做,有些女的也不会做,有的人工作轻松,有的工作累,有的当晚班,有的当白班,有的会炒菜,有的会搞卫生,这就是特点。人都走到一起了,就要相互关照,发挥各人所长,取长补短,这就是家庭之昧力所在,也是家庭幸福之源泉,反之,为干家务活,发生矛盾,甚至吵架也大有人在,所以把这一问题处理好,很有必要,否则,就会不愉快!你就根椐我讲原则,你们进行详细分工吧!如你烧饭,炒菜,我洗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