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限为一年,但未做满一年。公司没有给合同内容员工看。之后也没有买社会保险,请问能解除合同吗?

2025-01-07 15: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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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你的单位没有买社会保险,你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纵横法律网 张奕律师

回答2:

可以以没交保险为由 解除合同 并要求补交保险

回答3:

可以解除。他们都没尽到应尽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