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论及回鹘式蒙古文的著述中开列的回鹘式蒙古文字母表,都是根据对回鹘式蒙古文文献的分析拟订出来的。一般认为有19个字母。其中,表示元音的5个,表示辅音的14个。大部分字母有词首,词中、词末3种变体。个别字母不出现在词首,只有词中、词末两种变体。元音字母和辅音字母在笔划上结合得很紧,多数情况是连在一起的。拼写一般以词为单位,但是,有时一个词也可以分作两段书写。字序从上到下,行序从左到右。标点符号有单点(相当于逗号)、双点(相当于句号)、四点(用于段落末尾)3种。回鹘式蒙古文到17世纪时发展成为两支。一支是通行于蒙古族大部分地区的现行蒙古文。一支是只在卫拉特方言区使用的托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