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理。但也不违法。你去哪反应都不好使。
因为你违约在先,如果没错的话合同上应该是违约应承担两月余额房租作为违约金。没办法,谁多不好解决,
有个办法可以降低损失,你找到下一波客户,让他出一个月中介费作为转合同费。
这是绝对不合理的,你是不是从中介手中租房子的时候没有见到房主啊,很可能是中介把房子租到手中又转租给你们的。正常的房主是不会有这种要求的。
如果真的是房子自己租房子:先说的问题,你一般的需要提前一个月或者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对方你要退房。如果房主好的话会把押金退给你,不好的话当初房子的押金你就那不会来了。房租晚一两天交你可以和房主沟通说手里没有钱,商量可以晚几天给房租也是没有问题的。
这种问题像派出所就管,如果小区物业好,你找居委会也可以
这些内容都应该是你在签合同时提出的异议,既然当时你没有提出问题,并且又在清醒状态下自愿按此条件签定了合同,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可视为你是认可这些条件的。理论上讲,违约的就是你了。
建议找律师朋友仔细帮你分析下所有合同条款,如果是条款本身定的不合法,而你又不懂法,可以请律师通过法律手段解决。
没地去说理 因为是您违约 只能任人摆布!只怪你当时选择的小中介公司!大公司不会这么干
我想合同上应该写的违约时200%的违约金吧,要你1个月才是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