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去做房产公证(是老公的婚前财产现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估价为55万元,要交3000元左右的手续费

2024-12-12 15: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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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可以去房管局把房屋产权证变更成你的名字,因为这是你们结婚后变更的,所以即便登记在你名下,自然而然的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你做完公证仍然也要去房管局变更,等于多花费了一部分公证费。
还有就是你们可以双方签署一个财产约定,但是只是债权的约定,不产生物权的效力。
要是想自己的对房屋享有合法的所有权,花钱应该是避免不了的。
你刚说的的做赠与仍然和上述情况一样,还得到房管局做物权变更登记。所以不然直接就到房管局花一分钱就好了。

回答2: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你们夫妻可以书面约定老公的婚前财产(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

纵横法律网 张奕律师

回答3:

您好,你可以直接去房管局做产权权属人变更,把你的名字加在你老公名后即可,无需办理公证

回答4:

你是说,问一下你和老公去公正老公的婚前
房产成为婚后的共同财产,估价为55万元。但要交3000
远的手续费可以吗。当然合理啦,其实又不是你的房产,交
多少钱也与你无关呀,只要你们离婚,那么你老公就得分你一般的房产。

回答5:

想离婚吧,不然干嘛要一半房产,只要不离婚房子就是你们的孩子的干嘛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