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以前没有土地证,但有大队的证明的建筑是不是合法建筑?

2024-12-21 16:3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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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有大队的证明的建筑不属于合法建筑,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不受法律保护。

  1. "合法建筑"是指已向人民政府申请审核,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取得土地使用证的地上建筑物,如居民住宅、工业用的厂房等。村委会没有审批土地的权利。

  2.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无权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批准用地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占用、征收土地的,其批准文件无效,对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土地管理法》 第七十六条还规定:“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回答2:

村里集体土地上盖的房子应该有一个产权证明书,不是房产证也没有土地证,若你户口在村里,在这块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会按规定给予补偿,若你户口已经不在村里,征用时只补偿房子的价钱,很有限的,我户口不在村里,97年盖的小院,2008年被征用了,100平米只补偿了我54000元,同样的房子,户口在村里的补偿了9万多元。

回答3:

大队,准确称呼是村委会。你说的建筑所占土地属集体土地性质,如果要收归国有,国家则要按标准给补偿,如果按地方总体规划要占该地,也要按有关标准作出补偿。以前修建大多都不规范,但建筑物形成多年,毫无疑问就建筑物本身而言是受法律保护的,具体物权法已明确了。

回答4:

不是。是集体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