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拆迁补偿的对象是产权人,即只有单位才能得到补偿。因为是单位集资建房,单位分房给职工使用只是一项福利,而不是义务。所以不管是不是有拆迁,单位都可以无条件收回房屋。因此,职工要求得到拆迁补偿这样的说法既不合理也不合法。除非单位已经将集资房出售给职工,否则职工在没有房屋产权是情况下是不能得到拆迁补偿的。
单位房子拆迁也按同标准补偿,您需要的文件拆迁办那儿都有,这些都属于政务公开的内容。
因为你不是产权人,所以你不能要求补偿。但居住是人的基本权利,不能把你们赶到大街上,你可以要求进入国家的住房保障体系:1、每年由住保办发放租赁补贴,自己租房。2、申请廉租房,用于居住。3、有条件的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
我工作中的这种情况一般有两种解决办法.
第一 产权单位放弃产权给租赁人,租赁人根据房改售房价格缴纳购房款后拆迁安置租赁人.前提是需单位同意.
第二 拆迁人直接对房屋的所有权人.也就是你单位进行补偿.租赁人住房问题由单位自行安排.
一般单位都会选择第一种方法.当然,具体还要看你单位的决议
产权人不是你怎么要求赔偿或回迁呢?是赔偿产权人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