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增值税中,如果“增值额”为负,还需要交土地增值税吗?

有没有增值额为负的情况呢?
2024-12-26 19:26:4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不用交,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增值税“增值额”为负只是一种假设状况,实际上应该是不存在的。当然,土地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假如增值额真正为负的话,是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的。

回答2:

房地产开发的土地增值税“增值额”为负只是一种假设状况,实际上应该是不存在的。当然,土地增值税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假如增值额真正为负的话,是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的。

回答3:

不用交纳.另外增值率为20%以下的普通商品房项目也是免税的

回答4:

结算土地增值税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纳税人出售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之和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土地增值税纳(免)税证明》。
但这种情况很少见,而且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是采取预征的,你们如果是房开企业,应该以前有预缴的土地增值税,这样的话,需要退税。
细则规定:
项目竣工结算后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纳税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以下简称“按实清算条件”),扣除项目才能按实际发生的金额扣除:(1)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账簿并以查帐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2)按开发项目准确核算扣除项目实际发生数并能提供扣除项目成本费用支出的合法有效凭据。
对不符合按实清算条件的纳税人在2004年底前已竣工结算尚未清算应交土地增值税的项目,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款所属时期适用的预征比例核实清算应交的土地增值税:
如果你最终确定的增值额为负数的话,税务有可能按你预征金额核定土地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