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的规定是合法的因为教育部规定公立学校招收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因此你的居住地的教育局按规定,拒绝没有户籍关系的你的孩子入学是合法的
应该是要同时符合多项条件。请参考《泉州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施办法》
不符合政借生条件的,持泉州本市有效居住证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适龄子女可申请认定为普通借读生,通过办理积分申请入读泉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在泉州市居住且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人士的适龄子女,今年申请入读公办学校还是按照原来的政借生政策执行,在此日期之后获得住宅房产权证明的,无论其建筑面积多少,都将一律按照积分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