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力或抽象的劳动力。
商品是用来交换的劳动产品。商品包含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要素,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对立统一体。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是商品的内在矛盾,只有通过交换,才能使商品的内在矛盾得到解决。价值是商品的本质属性,非商品绝对没有价值,只有商品和商品交换才涉及到劳动时间和劳动时间的比较,而不去交换的东西是没有必要探究背后的劳动实践,
一方面,二者是统一的,是互相依存、互为条件的。作为商品,必须同时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因素。
另一方面,二者又是对立的,是相互排斥、互相矛盾的。商品生产者生产商品是为了取得价值,而商品购买者则是为了取得商品的使用价值。卖者必须让渡商品的使用价值,买者必须支付商品的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两者不能兼得,要得到一方,必须以放弃另一方为前提。
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关系。作为商品,它必须既有使用价值又有价值,二都缺一不可。作为商品,它的价值不能离开使用价值。价值是抽象的东西,不能独立存在,必须依附在具体的物质上面,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作为商品,它的使用价值也不能离开价值。凡是商品必然有价值,如果一个物品只有使用价值而无价值,也就不可能称其为商品。商品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但是作为商品生产者或商品消费者不可能同时占有使用价值和价值。这是因为作为商品生产者为了得到商品的价值必须让出使用价值,而作为消费者为了得到商品的使用价值必须付出价值,不可能二者均占有。
只有通过交换把商品卖出去,才能使商品生产者实现商品的价值,使消费者得到使用价值,从而使商品的内在矛盾得解决。
商品是指:劳动产品,其可以用来进行交换,并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是价值与使用价值的矛盾统一体。
使用价值是物品的自然属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使用价值是由具体劳动创造的,并且具有质的不可比较性。
商品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力或抽象的劳动力。
二者缺一不可,构成商品的统一体。
商品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力或抽象的劳动力。商品的基本因素之一。具有不同使用价值的商品之所以能按一定的比例相互交换,是因为它们之间存在着某种共同的可以比较的东西。这种共同的,可以比较的东西就是商品生产中的无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力。无差别的人类抽象劳动凝结在商品中,就形成了商品的价值。而商品的价值是生产该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