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集中连片、分级扶持的原则,我省按照国家分配的名额和统一确定以1997-1999三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人均财政收入三项因素6:3:1的标准,确定以下35个县为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即:兴县、临县、方山、石楼、岚县、中阳、河曲、保德、偏关、神池、五寨、岢岚、宁武、静乐、繁峙、代县、五台、阳高、天镇、广灵、灵丘、浑源、右玉、娄烦、左权、和顺、武乡、平顺、壶关、大宁、永和、汾西、隰县、吉县、平陆。在上述重点县内,按照1997-1999三年平均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1000(含1000元)的标准,划定了263个扶贫开发重点乡镇。这些乡镇共有农业人口307.6万人。
未列入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原其它17个贫困县,即闻喜、万荣、夏县、垣曲、陵川、沁水、沁县、沁源、安泽、浮山、古县、蒲县、乡宁、榆社、离石、交口、柳林,省在“十五”期间继续给予适当扶持,扶持的重点是这些县中的贫困村。以200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000元(含1000元)以下为标准,共有1149个贫困村。有农业人口66.36万人。
原插花贫困面大的5个县,即:平鲁、山阴、阳曲、交城、昔阳,省在“十五”期间也继续给予适当扶持,扶持的重点也是这些县中的贫困地。共有531个贫困村、17.47万人。
蒲县、乡宁县、浮山县、古县、安泽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