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后,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小夫妻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嘛?

2024-12-12 13: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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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得分情况来看,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而下列情况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婚后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1)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无法查清的,或者属婚前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长期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均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离婚时,如夫妻共同生活的时间较长,可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益以及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殖专业投入的资金;
(4)结婚登记后,一方或双方父母赠给的金银、珠宝以及其他财产。

回答2:

如无特定书面约定,婚后债权或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拥有或承担。

回答3:

是的,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请注意,你说的是领证后的购房行为,而且登记在小夫妻名下。这就说明他们是婚后购房,而且写的两个人的名字,虽然是男方花的钱,但只要不是婚前买的,又没做婚前财产公证,那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答4:

婚后男方出钱买房登记在小夫妻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贷款债务是夫妻俩,但每个月月供是男方,生活费用夫妻双方都出钱,假如离婚要分割财产的话,卖房子所得的钱肯定会把男方的首付以及月供了多少钱扣除,然后把银行贷款还完,剩余的钱相当于房子升值的钱,属于夫妻共同的,俩人平分。如果平时男方付月供,女方付生活费,那卖房所得的钱只需扣除男方首付款,剩下的钱还完贷款之后就可以平分

回答5:

不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