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社会道德
原始社会道德是指与原始社会的经济文化相适'应的社会道德。道德历史类型之一。是人类历史上最早产生的道德类型。
在原始社会,生产力低下,生产资料公有,人人劳动,平均分配,没有剥削和压迫,由此形成的道德特征是:以维护氏族和部落的共同利益为把无条件服从和维护共同利益视为神圣义务;全体成员之间自由平等、团结互助;道德观念简单、贫乏;道德调节范围狭隘,主要通过风俗、禁忌、传统和宗教仪式来进行。其中风俗习惯是维系原始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的主要力量。原始社会道德具备两重条件,既有素朴、美好、高尚的一面,又有血缘群婚、氏族复仇和食人之风等消极的一面。
扩展资料:
原始社会道德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1、以维护血缘集体的共同利益为最高道德目的,以全体成员的平等、协同劳动、互相帮助等为基本内容。每个部落、氏族成员,在生产活动、对外交往或争执中,都把本部落、氏族的整体利益看作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并在感情、思想和行动上始终无条件地服从。
2、道德意识是自发的和贫乏的。这时由于思维和语言尚不发达,人们只能从感情、感觉和生活惯例上把握现实的道德关系,头脑中所形成的只是“有利的”和“有害的”观念,而且这种观念往往同时含有真假和美丑的意义。他们不仅用“有利”和“有害”评价人们的行为和相互关系,而且也用这些观念评价自然现象。
3、调节功能具有狭隘性、外在性和权威性。在原始时代,人们的眼界始终未能超出部落、氏族的范围,道德调节仅限于本部落、氏族之内。人们往往把道德看作外在的力量,从而“成为迷信的驯服工具,成为传统规则的奴隶”。
在道德的历史发展中出现了多种历史类型,其中出现最早的就是天下兴亡,匹夫有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