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轻伤鉴定的步骤:
1、及时报案。根据案件管辖范围到公、检、法等相应的部门报案,确定进行法医鉴定时的委托单位。
2、及时到医院诊治。报案后或病情较急时,应及时就近到医院诊断伤情,采取必要的治疗抢救措施。妥善保存医生诊治过程中书写的病历、辅助检查结果,如x光、ct的报告
3、及时进行法医鉴定。及早与法医鉴定机关或部门取得联系,如公、检、法三机关及受其委托的法医门诊、司法医院等。
二.但是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轻伤鉴定的最长时限问题。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鉴定时机规定:
以原发性损伤为主要鉴定依据的,伤后即可进行鉴定;以损伤所致的并发症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
以容貌损害或者组织器官功能障碍为主要鉴定依据的,在损伤90日后进行鉴定;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出具鉴定意见,但须对有可能出现的后遗症加以说明,必要时应进行复检并予以补充鉴定。
疑难、复杂的损伤,在临床治疗终结或者伤情稳定后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