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确权是国家对土地承包经营户合法使用的权利确认,也有利于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村民依法经营、处分土地。这对村民而言有益而无害,若坚持拒绝确权颁证,不利后果只能自行承担。村干部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引导村民配合土地确权,是合法合理的,也是为村民的利益而尽职尽责。如果某些村民坚持不配合确权,村干部和地方政府部门劝释无果,可以不予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