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要赡养老人,是法律规定,也是传统的良好风尚。根据《婚姻法》、《老年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古训“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晚辈家庭成员应当尊重、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供养,即在物质上、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对父母要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给予关心、帮助和照料,尤其是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有困难的父母,更应该自觉地履行赡养义务,使老年父母安度晚年。
赡养老人的方式,或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赡养义务,或提供给老人的生活费用,由权利人和义务人根据各自的情况商定。子女不止一人时,应根据“条件好的多负担,条件差的少负担”的原则,共同履行这一义务。
如果楼主说的子女的父母不能够生活自理或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有困难,则半个月、一个月的时间就有点长了,还是履行了赡养义务,但是履行的不够好。
我国法律对赡养义务的量的方面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如果非要有一个标准,我国婚姻法有个规定,就是让父母过上正常人的生活即可。
综上,子女对父母的赡养既是一种法律义务,同时也是道德上的要求。对父母的赡养,不仅包括物质上的帮助,物质上的帮助以当地实际生活水平为参考,结合赡养人的经济水平,确定一个赡养金额,且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而提高。此外,赡养义务还包括精神上的赡养,就是一个月或一个星期要抽时间去看望老人,与其沟通聊天等。
每月定期定额给付老人作赡养费,同时要侍候和照顾好老人的起居饮食,嘘寒问暖,照料要体贴入微。
物质上,精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