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一样吗?

2024-11-25 15:2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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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应该是《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是一般纳税人审批制的时候使用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一般纳税人资格由审批制改为登记制后,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两种表的格式基本相似,《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对纳税人的销售额提出要求,连续12个月的应税销售额与免税销售额之和要超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或预计销售额)标准,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省去了销售额(或预计销售额)这一项

目前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就是使用的就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已经不再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精神,国家税务总局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登记事项由增值税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办理。

二、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附件1),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三、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以下简称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四、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在申报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公告第二条或第三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

五、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自其选择的一般纳税人资格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 票。

六、本公告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