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贷款买房,婚后女方可以用公积金一起还贷吗

2024-11-24 18: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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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



回答2:

买房后配偶是可以加入共同还款的。
婚前一人贷款购买的住房,婚后是可以提取您和您爱人双方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用来偿还贷款的。
若是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了公积金贷款,您可持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
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原件及复印件到管理中心签订一份委托提取协议,每满一个还款年度,管理中心将根据协议约定于委托提取月为您划转合计不超过上一还款年度实际还款本息总和至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内。
若是在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满一个还款年度,
可于提取对应月(第一次还款对应月)期间本人持一式二份《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首次申请时提供);
借款合同原件(首次申请时还需提供复印件);
贷款银行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出具的上一还款年度的还款凭证原件(加盖业务公章)到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还款年度实际还款本息总和。

回答3:

住房公积金的用途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