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 工业设计 346.5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328
艺术设计(装潢艺术设计) 332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347
艺术设计(传媒艺术设计) 333.5
艺术设计(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 312
动画 332.5
绘画 334
工业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290
环境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312
绘画(易斯顿美术学院) 305
雕塑(易斯顿美术学院) 260.5
艺术设计(产品艺术设计) 易斯顿美术学院 278
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易斯顿美术学院 288
艺术设计(装璜艺术设计)易斯顿美术学院 281.5
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易斯顿美术学院 284.5
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易斯顿美术学院 279
注:(1)2008年我校在河南省采用省统考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美术类专业综合成绩:文化成绩占50%,专业成绩(总分300分)占50%;(2)艺术设计学院除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方向外,其他专业及方向高考英语成绩须达65分(含65分,英语按150分总分);(3)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方向:文化成绩达河南省最低录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轻院的
发表时间:2009-4-8 16:11:38
我校2009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成绩已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在招生网页的右下角
信息查询窗口),报考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考生可打电话查分。合格成绩通知单将于近期寄发。专业成绩合格线已确定,具体如下:
1、江苏省、山东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内蒙古自治区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线为310分;其它省份的考生,专业成绩合格线为280分。
2、服装表演与形象设计专业成绩合格线为2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