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账户中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余额有利息吗,怎么计算

2024-12-20 12:2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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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回答2:

有利息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低利率政策,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根据2007年3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07]79号),现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1.8%调整为1.98%,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

二、从2007年3月18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下(含五年)及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均上调0.18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从4.14%调整为4.32%,五年期以上从4.59%调整为4.77%。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

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月利率为3.25%/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2.75%,全国都一样。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建设部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百度百科_住房公积金

回答3:

有利息。这个利息是指公积金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每年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息。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人民银行制定,在结息年度(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即年利率0.72%,

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照人民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即年利率1.71%。每年6月30日结息后,将住房公积金利息转入住房公积金本金,所得利息并入本金起息,且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征收利息税。

计算方法:

定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为上年度结转数即7月1日结转金额(含利息),乘以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1.71%,即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32480.14×1.71%=555.41元

活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活期部分采用“累计日积数法”计算利息,应得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日利率,即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首先用(结息日期-记息日期)*进账数额,求出每笔进账对应的积数,然后对记息期间的所有进账求总(即累计日积数),最后乘以活期日利率,即得到活期部分应得利息

活期部分应得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日利率

一般来说,可以利用公式: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来计算缴存的公积金存储利息。其中,定期部分应得的利息为上年度结转金额(含利息),乘以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降息后,目前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为2.35%。但目前大多数公积金账户是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的,即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目前活期基准利率为0.35%。

举个例子,若一员工每月缴存200元公积金,加上单位再缴存200元,每月就有400元,若缴存10个月,就有4000余额,若将这4000元按活期利率0.35%计息,就应该是4000×(0.35/100/12×10个月)=12元,一年的本息就应该是4000+12=4012元。

扩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参考资料:《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回答4:

公积金的存款利率是按结息当日人民银行挂牌的一年期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的,目前为1.5%,而每年的结息日是在6月30日。

职工住房公积金每年结息一次,公积金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6月30日。结息日为6月30日。

虽然知道利率是1.5%,还是好奇,具体怎么算?

日利率=年利率÷360

职工住房公积金计息天数计算方法:每年按照实际天数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计息方法:积数法,按计息天数累计账户余额。

那么什么是积数法呢?

积数计息法就是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的方法。其中累计计息积数=账户每日余额合计数。

积数计息法的计息公式为: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

那在公积金结息前发生了支取,是不是就不能结息了呢?

从上面表格可以看出,公积金是按天计算利息的,如果中途部分支取公积金,支取部分按支取前的实际天数结息。

6月30日马上到结息日,

到时候可以通过手机公积金

查询个人年度利息

然后算一算自己发的钱对不对哦~

回答5:

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每年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息。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人民银行制定,在结息年度(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即年利率0.72%,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照人民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即年利率1.71%。每年6月30日结息后,将住房公积金利息转入住房公积金本金,所得利息并入本金起息,且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征收利息税。
一)定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为上年度结转数即7月1日结转金额(含利息),乘以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1.71%,即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32480.14×1.71%=555.41元

(二)活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活期部分采用“累计日积数法”计算利息,应得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日利率,即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首先用(结息日期-记息日期)*进账数额,求出每笔进账对应的积数,然后对记息期间的所有进账求总(即累计日积数),最后乘以活期日利率,即得到活期部分应得利息
活期部分应得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日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