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的主要内容

2024-12-12 13:3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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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子 (约) 公元前313 - 公元前228 〖战国〗 战国末思想家、教育家。名况,时人尊其为“卿”。 汉人避宣帝讳,曾改称孙卿。赵国人。游学于齐,曾三任祭酒。后赴楚国,春申君任其为兰陵(今山东苍山兰陵镇)令,著书教学以终...
前言
劝学篇
非十二子篇
王制篇
议兵篇
无论篇
正论篇
礼论篇
解蔽篇
正名篇
成相篇
赋篇

回答2:

《荀子》一书是中国古代儒、法、道、墨等诸子学术思想的集大成之作。它对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的方方面面都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中国社会影响深远。
“人定胜天”、“性恶论”、“隆礼敬士”、“尚贤使能”、“重法爱民”、“节用裕民”、“开源节流”是其主要思想。
《荀子》立论严谨,语言生动。《劝学》是其烩炙人口的散文名篇。
《荀子》是我国战国末期的进步思想家、教育家和杰出的唯物主义哲学家荀况的著作。荀况(约公元前313一公元前238),字卿,又称孙卿(古代荀、孙二字同音)。战国末期赵国(今山西省安泽县)人。他的生卒年代,各家意见不一,尚难确定。据《史记·荀卿列传》说:“荀子年五十,始来游学于齐。”又说齐泯王时,稷下学士风盛,招来天下著名学者来齐国,多至数万人。齐泯王晚年,荀子到稷下游学,正值齐国对外作战失利,列大夫纷离散去,荀子随即南游楚国。齐襄王时,稷下士又盛,荀子又回到齐国,在列大夫中“最为老师“,被尊称为卿。不久荀子遭谗,离齐至楚,春申君任荀子为兰陵(山东芭南县)令。荀子又遭谗,离楚至赵,在赵孝成王前议过兵,未得重用离去至秦。见秦昭王与秦相范睢,未得要领,离秦归赵,又至楚为兰陵令。公元前238年,春申君被杀,荀子失官居家著书数万言,死后葬兰陵;从齐泯王晚年到春申君死,又约50年,加起来荀子年当在100岁以上,研究者们认为不太可信。应邵著《风俗通》把五十改为十五。对此也有提出异议的,说十五、六岁的童子,在齐国将亡时,提出论王道学说,也未必妥当。因而,荀子的确实年龄无法证明,但其活动,大体在公元前289年到公元前238年之间。总起来说,荀子是在赵国出生的,他的早年和中年是在齐国稷下度过的,晚年是在楚国的兰陵度过的。在这中间,他访问过秦国,居留过赵国。他的—生,主要从事教学和著述。他的弟子韩非和李斯都是当时法家有名的政治家和理论家,并且他们都从思想和行动上直接帮助秦始皇统一中国。
荀子生活的时代,正是中国社会制度发生深刻变化的时代,当时封建制度已经确立,出现了封建主义的大一统趋势。战国以来长期兼并战争的结果.只剩下秦、齐、楚、韩、赵、魏、燕七个大国。当时,随着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的发展,地主阶级取得全国统一政权以代替封建称雄割据的条件已经具备。荀子作为地主阶级的进步的唯物主义思想家,他为新兴地主阶级统一全国的历史任务提供了理论根据。他是战国末期儒家最后一位大师,是集诸子百家之大成的学者,是我国古代杰出的唯物主义思想家。他批判地继承了孔丘以来儒家的思想传统,并且吸取了道、墨、名、法语家的长处,建立起他的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体系。他一生讲学议政的目的,就是要依靠一个强大的国家来实现儒家用王道统一中国的政治理想。
《荀子》一书是荀况晚年为总结百家争鸣和自己学术思想而写的。《史记·孟荀列传》中曾写到:“荀卿嫉浊世之政,亡国乱君相属,不遂大道,而营于巫祝,信机祥,鄙儒小拘如庄周等,又滑稽乱俗,于是推儒墨道德之行事兴坏,序列数万言而卒:”此书在汉代抄录流传有322篇,名《孙卿书》。初经刘向整理校定,去其重复290篇,定著32篇,名《孙卿新书》,《汉书·艺文志》著录名《孙卿子》即《荀子》。
此书大部分为荀子自著。其中《儒效》、《议兵》、《强国》等篇,似出弟子记录;附于书末的《大略》、《宥坐》、《子道》、《法行》、《哀公》、《尧问》等六篇疑为弟子所记荀子语及杂录传记。
《荀子》一书,仿《论语》体例,始于《劝学》,终于《尧问》.系统性、思想性较强。其中集中阐述自然观的主要有《天论》;阐述认识论、逻辑思想和思想方法的有《解蔽》、《正名》;阐述人生论的有《性恶》;阐述教育理论的有《劝学》、《修身》;阐述军事理论的有《议兵》;阐述社会政治思想的有《礼论》、《王制》、《王霸》、《富国》等篇。《非十二子》以是否符合封建统一原则为标准,对先秦诸子进行了政治性批判。《成相》以民间文学的形式表达了为君、治国之道。《赋篇》系荀子的文学作品,是一种散文的赋体,在文学史上有一定的地位。
《荀子》的主要内容
1.“重人轻天”思想
《荀子》中的《天论》篇针对唯心主义的“天人合一”论,提出了“明于天人之分”的理论,论述了人和自然的关系。它把人的主观精神世界同自然的客观物质世界区分开来,又联系起来,把天看成一种具有客观法则的自然物质系统,排除天有意志说,承认自然的客观物质世界是第一性的,人的主观精神世界是第二性的;强调天不能干预人事、主宰人事,但人事活动又必须遵循“天道”,人不能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于自然,但人能“制天命”、“裁万物”,提出“制天命而用之”的卓越见解。
西周以来传统的“天命”观把天看作是有意志的、能赏善罚恶、兴治灭乱的无上权威,人们只能按照“天”的意志即“天命”行事。针对这种宗教唯心主义的说教,荀子提出“明于天人之分”的思想,把“天”(自然)与人(社会)区分开来,否认“天”有意志,否认“天命”存在。他说:“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强调自然界本身有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它的存在和作用并不因为社会上的政治好坏而改变。这种观点明显地是反对殷周以来传统的君权天授的思想。荀子认为自然界有其自身的职能,不掺杂人的意志在内,所以叫“天职”。他说:
“列星随旋,日月递招四时代御,阴阳大化,风雨博施,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不见其事而见其功、夫是之主谓神”。
这就是说,列星相随旋转,日月轮流照耀,四时交替运行,阴阳不断变化,风雨普遍降施,万物各自得到相适应的条件而发生,各自得到所需要的滋养而成长,这些都是自然的现象,并不是出于一个什么主宰的意志和作为。这里所谓的神是指自然界运动变化的功能,人们虽然看不见它在做什么,但它的功效很显著。
荀子认为天是按照其自身固有的规律运行、变化的自然界,没有任何主观的私怨和私德。此天不能干预人事,自然界的规律不能决定社会的变化:荀子明确指出,社会国家的治乱兴废,与天无关,与时无关。与地无关。他说:
“治乱天邪?曰: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天也。时邪?曰:繁启藩长于春夏,蓄积收藏于秋冬,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时也;地邪?曰:得地则生,失地则死,是又禹桀之所同也:禹以治,桀以乱,治乱非地也。”
天、时、地等自然界的条件,在禹的时代和桀的时代是相同的,但社会政治在禹的时代和桀的时代,却有一治一乱的不同。这说明白然界的条件不能决定社会的治乱。他又说:“天不为人之恶寒也,掇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掇广。”
荀子强调天人之分,又十分强调人定胜天,提出“制天命而用之”这一光辉的唯物主义命题。荀子认为人类发挥主观努力可以改变自然,使自然为人类造福。他看到自然界中的物类都是通过竞争来求得生存的,人类也要利用其他物类来养活自己,这是一种自然的相生相养。所以他说:“财非其类,以养其类,夫是之谓天养。”荀子认为,人类和其他物类一样,必须利用自然界适合于自己生存的条件、才能保证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得到幸福。如果不能根据自己生存的需要来利用自然界,那就会妨碍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甚至遭受灾祸。这是自然界对人类的一种自然的制约,是人类生存发展的自然原则,所以他说:“顺其类者谓之福,逆其类者谓之祸,夫是之谓天政”。这个自然原则说明,自然界的变化及其规律,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起着客观的制约作用。然而,在荀子看来,人在自然界面前,决不是无所作为地消极适应,而是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认识和掌握自然界的变化及其规律,利用自然,改造和征服自然。他提出:“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夫是之谓能参。”这就是说,天有时节,地有物质财富,人有利用大时地利自然条件的能力。他指出:
“强本而节用,则天不能贫;养备而幼时,则天不能病;修道而不贰,则天不能祸。故,水旱不能使之饥,寒暑不能使之疾,妖怪不能使之凶。本荒而用侈,则不能使之富;养略而动罕,则天不能使之全;倍道而妄行,则天不能使之吉。”
这是说,吉凶祸福,不是天给与的,而是全凭人为;一切自然灾害,只要尽到主观努力,也是可以克服的。因此,他主张人应积极去征服,利用自然,从而驾驭自然,不受自然的盲目支配。他说:
“大天而思之,孰与物畜而制之!从天而颂之,孰与制天命而用之!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因物而多之,敦与骋能而化之!思物而物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
在荀子看来,与其尊崇天而期待它的恩赐,则不如象畜养万物那样将天驯服;与其顺从天而歌颂它,则不如掌握自然规律而利用它;与其仰望天时等待自然的恩赐,则不如因时制宜地利用天时;与其消极地听任物类的自然增多,则不如发挥人的能力促使它们化育;与其空想支配万物,则不如按照万物的规律去控制它;与其指望物类自然生长,则不如根据它的生长规律去促进它的成长。人如果不去积极使自然界为人类服务,放弃主观努力,盲目崇拜天而无所作为,那就失去万物可以为人利用的本性。总之,天(自然)不会满足人,人应该相信自己的力量,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积极地利用自然规律和各种自然条件,去控制、改造征服自然,向自然界夺取财富。
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的重人轻天思想,代表了新兴地主阶级蒸蒸向上时期的进步的唯物主义世界观。当时不仅生产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规模,自然科学有了很大进步,而且在政治上也面临建立全国统一的封建中央集权的形势。地主阶级各集团间为统一中国而竞争,他们靠的是政治上的优势,人心的向背,而不是什么“天命”。政治上的竞争和决赛,推动新兴地主阶级思想家重视人的因素而蔑视神秘的“天命”。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的重人轻天思想,为当时地主阶级消除割据,实现全国统一,奠定了理论基础,
由于历史条件和阶级立场的限制,他的重人轻天思想还有一定的局限性。他一方面强调人要靠自己努力,利用天的规律去求生存和发展;但另一方面又认为“圣人清其天君,正其天官,备其天养,顺其天政,养其天情,以全其天功”。表现了“顺天”的思想,即“天人合一”的思想。他认为人定胜天的力量主要是所谓“圣人”、“君子”,看不到劳动人民是人定胜天的主要力量,因而并没有找到一条人定胜天的正确道路。
2.“隆礼重法”学说
荀子认为人能胜天,战胜自然,其原因就在于人能合群。他说:
“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合,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时,裁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焉,得之分义也。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
荀子认为人所以能合群,是因为有“分”,所谓“分”,就是名分等级的意思。为什么能行“分”呢?这是依靠“义”。什么叫做“义”呢?就是统治阶级所认为合理适宜的道德。
地主阶级在建立了君主集权的封建政权以后,应该怎样利用其政权实行政治统治呢?荀子提出了礼治与法治相结合的主张。他认为,在“立君上之执以临之”的基础上,还必须“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至刑罚以禁之”。这是他的“隆礼”“重法”政治论的主干。他在《老道》篇中有—个总纲式的概括叫做“隆礼至法则国有常”。在《成相》篇也重申了这个纲领:“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这是把礼和法看作是封建统治者治理国家、统治人民的两种根本手段。但在这两种手段中,他更加重视礼治的作用。他把“礼”看作是一种最高的政治标准,说“隆礼贵义者其国治”“礼者、治辨之极也”。他强调礼是“治国之本”,“为政”的前导,“国之命在礼”离开了“礼”,政治便不能推行,国家便不能维持。他说:“礼义者,治之始也。“礼者,政之轮也,为政不以礼,政不行矣”。荀子是把奴隶社会中于孔子儒家的礼治思想继承并改造过来,成为封建地主阶级的礼治思想的第一人,这就使他的思想具有浓厚的儒家传统的特点。
什么是礼?荀子说:“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者也。封建的伦常关系:君臣、父子等各有名分,即礼的内容。他所讲的礼,是确定人们社会政治地位的等级区别和确定物质财富分配的“度量分界”的。他说:“程者,物之准也;礼者,节之准也。程以定数,礼以定伦”。在这个意义上,礼是人们社会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物质生活的规范。礼起着一种规范、法式的作用,为人们的活动、行为规定界限和标准。所以社会成员必须尊重和遵守礼的规定。“然而不法礼,不足礼,谓之无方之民;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君主也要用礼作为统率群臣的尺度和治理国家的标准。他说:“礼者,人主之所认为群臣寸尺寻丈检式也。”“国无礼则不正。礼之所以正国也、譬之犹衡之于轻重也,犹绳墨之于曲直也,犹规矩之于方圆也,既错之而人莫之能诬也。j有了礼作为尺度标准,人们的视听言行都符合礼的规定,国家就能治理得好所以荀子说:“治国者分已定,则主相臣下百吏各谨其所闻,不务听其所不闻各谨其所见,不务视其所不见。所闻所见,诚以齐矣,则虽幽闲隐群、百姓莫敢不敬分安制以化其上,是治国之征也”:
然而,在荀子看来,人的本性是“恶”的,是不符合礼的要求并同礼相悖的。因此,要使人们的视听言行符合礼的标准,就必须改变人的本性。礼作为一种规范、法式,就起着导化和矫饰人性,使“出于治,台于善”的作用。荀子主张礼治,强调“明礼义以化之”,就是主张通过礼义的教化,诱导人们“化性起伪”,去“恶”从“善”,老老实实地服从封建统治者的统治。
为了使“礼”能够起到导化人性的作用,荀子一方面主张封建统治者要加强礼义的灌输教育、使人们对于“礼义”能够“强学而求有之”.“思虑而求知之”;另一方面又主张应该有多种文仪礼节作为文饰。比如衣冠服饰、宫室械用、丧祭礼仪、声乐颜色等,都是符合封建礼制的规定,以显示礼的严肃性。所以“礼”还是“以贵贱为文”。荀子本来是不相信有鬼神存在的,但他认为丧祭礼及宗教仪式还是必要的。他说:“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状乎无形影,然而成文”。没有鬼神而举行丧祭仪式,完全是一种文饰。“其在君子以为人道也,其在百姓以为鬼事也”。因此,这种文饰作用,既可以点缀封建统治者的威严隆盛气象,又可以在被统治的劳动人民中间造成一种社会习俗和敬畏心理,借以从精神上麻痹劳动人民。这都是有利于维护地主阶级封建统治的。
对于礼的起源,荀子的的、单个人的抽象的自然生物性。
“性”的对立面是“伪”。荀子所谓“性伪之分”的“伪”,不是真伪的伪,而是指人为的意思。与“性”不同,“伪”是在人出生以后可以学习得到、可以造作成功的品格,也就是在后天形成的品格。荀子说:
“可学而能,可事而成之在人者谓之伪。”
“伪”与“性”不同,还在于“伪”不是人的自然的本能活动,而是经过“心”的思虑并按照这种思虑而行动的能动的活动,是经过思虑的积累、行动的习惯所形成的成规。荀子说:
“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为伪”。
“伪”作为“性”的对立面,是对人的自然本性进行人为的加工改造。只有经过人为的加工改造,自然质朴的原始素材才能完善美好。荀子说:“伪者,文理隆盛也。”“文理隆盛”的内容就是“反于性而悖于情”,“离其质、离其朴”的“礼义辞让”。荀子强调,“礼义辞让”不是生于“性”,而是生于“伪”。
对于“性”与“伪”的关系,荀子认为,“性”是“伪”的基础,是人为加工改造的原始材料;没有这种基础和材料,“伪”就是“无所加”。“伪”是对“性”的加工改造,使之完善美好;没有这种加工改造,“性”就“不能自美”。荀子一方面强调“性伪之分”,另一方面又强调“性伪合”,认为“性”可以“化”,而“伪”就是为了“化性”。这种“合”的关系就叫做”化性而起伪”。
荀子认为,从人的天赋本性来说,是“性恶”的。人生来就有贪利、憎恨的性格和对于衣食声色的情欲。如果顺着这种与生俱来的性格与情欲,任其自然发展,就必然产生互相争夺、互相残害和淫乱等恶行,破坏社会的秩序和道德,造成暴乱。他说:
“今人之性,生而有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厌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争夺,合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
这就是说,人性生来就好利、嫉妒、喜声色,如果放纵人性,任其发展,必然和礼义相违背,因此,只有经过“师法之化”,“礼义之道”,人性才能走向“善”。他说:
“性也者,吾所不能为也,然而可化也;积习也者,非吾所有也,然而可为也:注错习俗,所以化性也。”“古者圣人以人之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故为之立君上之势以临之,明礼义以化之,起法正以治之,重刑罚以禁之,使天下皆出于治,合于善也。”荀子把礼义法治的起源归为人性恶,否定天赋道德观念,使他更为注重现实,把礼义道德当作调节人的物质欲望的手段。
荀子强调后天环境对人性的教育改造,否认有先验的道德,也否认有生而知之的圣人。他说:
”凡人之性者,尧、舜之与桀、跖,其性一也;君子之与小人,其性一也。”
人的天性不分圣愚,都是一样的,只是经过后天环境的教育训练才发生圣愚之分。由于圣人不是天生的,是后天养成的,所以“涂之人可以为禹”。—个普通百姓只要肯于学习,一心向善,也可以成为禹那样的圣人。他说:
“凡禹之所以为禹者,以其为仁义法正也。然则仁义法正有可知可能之理,然而涂之人也,皆有可以知仁义法正之质,皆有可以能仁义法正之具;然则其可以为禹明矣”。这是说,圣人具备的“仁义法正”是可以被认识和掌握的,而普通入也具有认识和掌握这些“仁义法正”的本质和能力,因此有可能成为圣人。这说明的圣人和普通人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荀子的性恶论,与孟子的性善论,是相针对的,荀子从人的生理机能与纯感官的物质欲望出发,是具有唯物论倾向的;孟子从观念的羞恶、辞让、尊敬和是非出发认为人性是善的,是唯心论。两人有一个共同论点,就是教育作用。孟子根据人性生来是善的观点,主张循循善诱,发挥其天赋良能作用;荀子根据人性恶的观点,强调学礼义,则要刑罚加以矫正,强调统治作用。
荀子虽然强调后天的礼义、法治对人性起教育、约束和改造的作用,但他没有能力科学地说明礼义、法治的起源问题。他认为礼义、法治都是“圣人”制定的,所以“化性起伪”的工作也只能由圣人来完成。他说:
“故圣人化性而起伪,伪起而生礼义、礼义生而制法度。然则礼义法度者,是圣人之所生也。”这种观点和他的性恶论是矛盾的。因为,照荀子的说法,圣人的性也是恶的,那末,圣人的化性起伪又是怎样产生的?他无法作出说明。
总之,荀子的性恶论,强调人的自然本性可以改造,重视环境和教育的重要作用,这些都具有唯物主义、辩证法的合理因素。便是,荀子不懂得人的本性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他把人的自然属性视为人性的全体.特别是把礼义、法治说成是少数圣人、君子的发明,这样便不是环境改造人性,而是圣人、君子的主观意志决定环境和改造人性了。因此,在人性论问题上,他仍然不可避免地陷入唯心主义。
《荀子》一书,对中国古代史研究颇有价值,它在中国哲学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
《荀子》中的议论篇章所列举的各种历史事实,都可以直接取材作为史料之用。如《荀子》第八《儒效》说:“武王崩,成王幼,周公屏成王而及武王以属天下,恶天下之信周也。履天子之籍,听天下之断,恒然如固有之,而天下不称贪焉;杀管叔,虚殷国,而天下不称戾焉;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而天下不称偏焉。……周之子孙,苟不狂惑者,莫不为天下之显诸侯。”这里提到周初封国七十一,而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周的子孙,除非狂惑者,都当了天下的大诸侯。这条资料成为研究周初封国的数字根据,极被重视,广泛引用。
又如《荀子》十五《议兵篇》中的“齐之技击不可以遏魏之武卒,魏之武卒不可以遇秦之锐士”的论述,是战国时期各国军士实力的对比,被史学研究者广泛引用说明秦国军事力量的强大,从而论证它是秦统一六国的原因之一。
《荀子》书中,有许多批判和评论的篇章。如《劝学篇》说:“礼、乐法而不说,诗、书故而不切,春秋约而不速。”简要对几部书作了评价,可作为对史书评论的参考。关于先秦诸子人物的评论,也较为具体简洁,如《荀子》书十七《天论篇》说:“慎子有见于后,无见于先;老子有见于讷,无见于信;墨子有见于齐,无见于畸;宋子有见于少,无见于多。”又在二十一《解蔽篇》说:“墨子蔽于用而不知文,宋子蔽于欲而不知得,慎子蔽于法而不知贤,申子蔽于执而不知知,惠子蔽于辞而不知实,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这些对先秦诸子主要学派创立者及其学说的评论,被人们所重视.广为引用。
《荀子》一书的唯物主义思想体系,对后来封建社会两千多年的唯物主义传统发生了深刻的影响。如荀子的学生、法家集大成者韩非,继承了《荀子》一书的人定胜天思想,提出“梁括之道”,用人类制造工具说明对于自然和人事的态度,不应该听任其自发的和偶然的因素,而应该自觉地积极地活动。唐代唯物主义思想家柳宗元,推崇《荀子》中的性恶论,借以论证国家的起源。与柳宗元同时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刘禹锡,直接借用《荀子》中《天论》的题目,也写了《天沦》提出“天与人变相胜”,发展了“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为他在政治上主张革新提供理论根据。明末唯物主义哲学家王夫之提出的“天理即在人欲中”,清初唯物主义者戴震提出的“理存于欲”,都吸取了《荀子》—书中的“礼起于欲”的思想、反对先验的道德观念论。
《荀子》一书的思想,作为新兴地土阶级的思想意识,在地主阶级处于进步和革命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他的礼义伦理思想对于封建上层建筑的建立以及对封建基础的巩固起了积极作用。但随着封建社会的巩固,封建统治者为了镇压和欺骗农民,更加需要从已往的剥削阶级那里吸取反动保守的思想。《荀子》中的唯物主义无神论思想和曾起过进步作用的社会政治思想,便不再适合封建阶级的口味。因此,《荀子》中的思想在汉以后的长期封建社会中不被重视,受到排斥,一直延续到近现代,才发生根本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