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妻子是民办小学老师,近期要和学校签订合同,学校合同规定提出辞职后,学校如果不允许,需要再工作

半年方可离职,这个条款合理吗。
2025-03-10 18:40:29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违法,该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37条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回答2:

不合理。你只要是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