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不是一定的。
鉴定结论作为一项证据材料,要经过法庭质证,在质证期间对方当事人完全有可能对此项鉴定结论提出异议,但这并不影响其作为一项证据材料提交法庭。但是,对方当事人的质证意见有可能使得法官对此鉴定结论并不予以采纳,在这种情形下,就有可能重新进行鉴定。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不需要,只要有一方申请鉴定就可以。顺便说一下,不用怕,如果你没有作假,鉴定人是不会冤枉你的。
不完全是,首先要法院认可就可以了。如果对方不认可可以从新申请鉴定,当然谁申请谁出钱,也可以双方协商决定。
不是必须。乙方可以去申请鉴定,如果对方不同意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不需要。